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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总百揆(圆二)你又要颠覆祖制?(2/6)

为谷,深谷为陵”。即封建制崩塌,宗族无法继续维系。庶民以氏相称,氏失去了“别贵贱”的功能。

    顾炎武的《日知录·周末风俗》,总结春秋与战国的社会变化时说:“春秋时犹论宗姓氏族,而七国则无一言及之矣”,即战国时期宗族组织崩解,无需以姓氏来定血缘亲情。“编户齐民”的时代从此到来。

    秦汉的宗族大致有承转接续、形态多变、宗法下移、功能转换和影响深远几个特点。宗族自身族权的发展,主要在宗族长对族众的管理、宗族的互助和自卫方面。至于祭祖和修谱的活动,因为与门第、选官和婚姻有关,就决定了士族的宗族活动必然还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官方的约束,族权的下移是相对的。

    秦汉社会在宗族形态、组织结构和宗族制度上是一个新旧交替和重要变化的时代,这一时期的特色至为明显。汉代的家族带有父系为主、母系为辅、族制上双重性的特点,远古时代一些氏族因素被保留在秦汉宗族组织之内。总之,秦汉的宗族带有“后氏族时代”特性。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宗族结构一般是共祖以下三代亲族关系,即以己身为核心的父、兄弟、子,以及诸从父、诸从兄弟、诸从子。每个父系家庭分别是一个宗族单元。宗族是由若干宗族单元组成的亲族关系网络。宗族作为一种“关系”而存在,并非实体。每个宗族单元则是实体,更像家庭。宗族的存在是由族谱完成的,可见族谱对于当时宗族关系维系的重要性。

    此时宗族更为突出的是地缘性,而宗族赖以生长发展的根基则是“乡里”。乡里的宗族由乡党、邻里形成重要的地方支配网络。出仕于各地的宗族成员形成了以官僚成员为核心的宗族单元。士族门阀是当时重要的历史现象。

    到了隋唐五代,文献中宗族、期亲、亲族、家族,都可以在某种场合表达宗族之意,作为宗族的概念,是指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组成的家庭联合体。此时宗族的基本组织结构,包括家庙、谱牒、祖茔、族产及其来源与管理。

    隋唐五代的宗族类型可分为皇族、山东士族宗族、关中宗族、鲜卑族宗族、岭南与蜀中地域特征突出的宗族以及安史之乱后的勋族等。宗族与国家政权的互动与博弈影响着国家治理,士族宗族的家礼、家法和家学等文化传统影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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