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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章 《通航条约》(上)(4/6)



    一一握手之后,高孟男略一摆手,引二人落座,然后问道:“听说贵使是奉贵国果阿总督之命而来,有要事与我商议?”

    阿尔弗雷多听完翻译,连忙道:“是的,阁下,鄙人奉葡萄牙王国果阿总督德·阿伦克尔阁下之命而来。总督阁下希望就南洋地区诸多要事与阁下以及京华公司、暹罗王国等达成一致看法,如果可能的话,最好还能将这种一致形成书面契约。”

    高孟男似乎并不是很意外,微微一笑,问道:“都有哪些要事?”

    “首要之事便是南洋地区的自由通航权。”阿尔弗雷多道:“总督阁下认为,鉴于当前南洋地区的海盗已经大为减少,且葡萄牙王国海军有能力保证本国商船在这一地区、海域的安全航行,故京华公司南洋舰队在此范围内向我国商船甚至军舰征收通航费的做法十分不合理。

    与此同时,南洋海域范围内有着许多国家和政治实体,南洋海域应该是各国公有的海域。而且,鉴于京华公司只是一家属于大明帝国的私人企业,该公司从法理上来说,显然无权决定南洋海域范围内谁可以通行,谁不可以通行……”

    “如果贵使此来是要讨论‘南洋谁属’这个问题的,我建议贵使去了解一下南洋各主要国家的历史——他们早在百余年前就已经上表大明称臣纳贡,所以你所谓的公有海域,实际上都有一个更高的法理主权的拥有者即是我大明。

    至于京华公司亦或者旗下的南洋舰队,我们在这片海域的所作所为都是代表大明皇帝和朝廷行使这项权力。是否收取通航费,乃至于以何等额度、收取何等标准的通航费,都是我大明的自由。

    根据大明朝廷户部尚书、同时也是京华公司拥有者高求真的指示,京华公司的两洋舰队收取通航费一事,其合法理由是京华公司在大明国内一直以最高税率缴纳着海关税。故而,朝廷赋予了其收取东洋、南洋通航税的权力。

    如果你或者果阿总督对此有任何不满,都可以有两种选择可供挑选:其一,上书大明朝廷户部进行申述;其二,向大明帝国宣战。”

    阿尔弗雷多简直气得脑仁疼。向大明帝国的财政部申述?去你码的,你们财政部长就是高务实啊,我找他申述说他的公司行为不合法,我是不是吃多了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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