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笔下文学> 玄幻魔法> 大明元辅> 第1110章 揭谜(下)(5/6)

第1110章 揭谜(下)(5/6)

一下,因为东厂的工作性质摆在那里,乃是监督锦衣卫的嘛。谁知陈矩却直截了当地回答道:“锦衣卫管事人选非比寻常,臣不敢与闻。”

    陈矩在皇帝面前一贯自称奴婢,这是一种谦卑的自称,实际上有明一代的大宦官是完全可以称臣的,甚至级别都不用太高,一地镇守太监就可以了,他堂堂东厂提督那就更不用说。

    然而一贯自称奴婢的他,却在此时换了“臣”这个自称,显然意义明确:锦衣卫的首脑选谁,不仅重要,而且有其特殊性,他作为臣子,不敢多说半个字。

    这种谨慎,本就是朱翊钧特别欣赏陈矩的地方,只不过眼下的问题就不好解决了,因此朱翊钧虽然点了点头,但一时半会愣是没能说出什么来。

    等了好一会儿,朱翊钧干脆懒得想了,有些烦恼地一摆手:“算了,这事儿等之后朕再和求真商量去,先把刘守有的问题解决了。”

    他顿了一顿,道:“你是东厂提督,刘守有出了这档子事,你不提谁来替任可以,但怎么处置他,你总该有些考量吧?”

    陈矩这次果然就不客气了,答道:“皇爷说的是……刘守有这次的事,按照高文正公之前对吏部的改制规定来说,应该定义为‘为官不谨’。至于处置,则是轻重有别,由轻到重分别有策励供职、冠带闲住、革职候勘、就地免职、下法司论处等几种,一直到抄家为止。

    不过抄家是非常罕见的,除非其‘不谨’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和影响,否则一般不会出现。刘守有这次的事,性质虽然恶劣,但应该还达不到那个程度。至于究竟按照哪个程度来处罚,这还是要看皇爷的宸断。”

    这意思就是说,我只能给他按照规矩定性,也就是“为官不谨”,具体“不谨”到了哪个程度,这玩意儿只能您自个定义,我可不敢瞎说。

    陈矩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不谨”这个罪名在明朝来讲,范畴是很大的,小到在特定场合穿错了衣服,大到君前咆哮,甚至悄悄带刀去见皇帝,性质上都属于不谨。

    而实际上,穿错衣服通常只是小过,君前咆哮那就是欺君之罪了,而带刀去见皇帝,严格一点就甚至可以算谋逆,可见这个“不谨”的适用范围之广。

    朱翊钧想来想去,过了好一会儿才道:“

上一页 章节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