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奉旨观政(七)(2/3)
从兵仗局取一件样品和制成的火器进行比较,然后进行试验,合格品才能收贮,不合格的要进行重造,这样的检查每三月一次。
后来又在西安门设置试验厅一所,对各地卫所征解入京的军器进行检查,由工部和兵部各派出员进行试验,合格的收存各用,不合格的下令重造。
整体而言,大明的重要火器制造由工部负责管理,由内府两局制造,而支领分拔则由兵部负责。
对于一般火器,各卫所都能生产,若有缺少或急需的,要赴部请给,由兵部计较可否,对于一般的火器分配,有一定的年限规定,分别为三年一次,六年一次,十二年一次。
根据刘平所说,宣大每五年领一次,按例可领铜弹四万个。蓟镇那边,他只知道是三年领火器一次,顺天府是五年一次,数目方面他就不太清楚了。
而京营春秋操演时关领的火器也有规定,在开操时间向军器局关领,停操后交还。分到各边的火器,为了保证火器不被丢失,还要将官员的姓名刻记在火器上,有的甚至还将卫所名称写上,如果损失,要进行赔偿。
即便以高务实看来,这样的制度也已经称得上严密了,但问题就转了回来——既然制度严密,为何造出来的仍是垃圾?
难道大明火器质量差只是发生在大明将亡的那些年,现在的火器还算不错?可是,按照与高务实有过直接交流的刘显、马芳和戚继光所述,大明的火器明明现在就已经够糟糕了啊!
怀着一肚子疑惑,高务实干脆暂时先把制度问题放开一边,亲自在这些仓库里面选定了一批火器出来,进行现场实弹测试。
令他哭笑不得的是,这次测试差点找不到人——监枪内官这边的办事小吏们哪怕面对钦差的威势,也纷纷表示不敢上去试枪。原因是,由于高务实要检查这些火器到底能连发多少枪,所以他要求一直射击,直到火器炸膛为止。
闹到最后,还是王崇古和马芳帮忙,调来了抓获的白莲余孽和蒙古俘虏,加在一块大约有百人上下,才算满足了高务实所需。至于这么做本身有违规的嫌疑这一点,反正王崇古和马芳二人一个总督一个总兵都同意了,再加上大同镇守太监黄孟宇的全力支持,大同巡抚方逢时也就保持了沉默。
测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