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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52章律法(5/8)



    为何?

    政治的失败者,就是这样的狭长。

    还是那句话,整场纷争本质上其实就是权柄争夺的冲突。庞统等人要维护斐潜的集权,不容许他人染指,也不允许山东之前的那些陋习,依旧在关中三辅之地上借尸还魂。

    在骠骑府衙之处,官吏走马灯一般来来去去表忠心,而在青龙寺之处,高台之上,韦氏直系亲属被五花大绑,捆在一起,哀哀嚎哭不停。

    人们从四面八方涌来,汇集在了公审高台之下。

    兵卒将人群隔开,长枪和盾牌勾勒出一条不允许轻易逾越的线。

    百姓的情感无疑都是质朴且简单的,好人,坏人,好人就应该受到奖赏,坏人就应该受到惩罚,但是实际上,就连律法本身都未必是非黑即白的,更何况是人?

    汉代的律法,其实相比较后世起来,可以说是简陋的。

    汉代最主要的法典,就是《九章律》。

    这个《九章律》是萧何在秦朝六篇律法的基础上增加了三篇而来的。

    《九章律》包括《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六篇,以及新增的《户律》、《兴律》、《厩律》三篇。顾名思义,就可以知道其实在汉代比秦代多的律法,主要区别就是多了后三篇,也就是赋税,劳役,以及战马这一块,以国家律法的形式,第一次确定了国家政权向百姓索要赋税口算,以及要百姓服从的劳役徭役,以及摊派到百姓头上的额外费用,比如养马费等的合理合法的存在。

    这对于后世的封建王朝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如何割韭菜,就成为了写在国家律法当中,不可动摇的律令,被一代又一代的封建王朝所继承,弘扬,发展,深化。

    在绝大多数时候,封建王朝的律法都是针对于普通百姓的,而像是韦端这样的士族高门,基本上很少会出现在普通百姓的视线之内,即便是有什么罪行,也都在内部勾兑完毕,只有判决下来之后,普通百姓才会后知后觉的得到最终结果。

    即便是如今斐潜搞出来的这种公审公判的模式,在当下也几乎是走个过场而已,但就像是大汉的《九章律》成为了后世封建王朝的律法模版一样,或许也算是给普通百姓开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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