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六十五章 夫唱妇随(3/4)
加入了这个协会,从今往后,甚至就连歌手本人唱自己的歌也要先掏钱给这个协会,只不过自己交过的钱会在转一圈以后再回来。
这样以阿里,宁卫民要想搞到邓丽君的版权,哪怕已经和邓丽君本人达成了免费试用的协议,那也绕不开这个协会。
还必须先得给日本音乐协会交够了钱才行,否则就是违法。
不过严格归严格,话说回来,由于日本的版权制度已经发展得非常成熟、权属明晰,是亚洲地区数一数二的领先水平,相应的也有一个好消息。
那就是为了保证日本大大小小上千家唱片公司,无数追逐音乐梦的年轻人,能够有个温饱的基础保障。
在日本录翻唱专辑根本无需向唱片公司协调,只要跟音乐制作权协会协商,然后交点翻唱的钱就行。
这种手法就类似于现在共和国内流行的那种那种苏丙唱苏瑞,王非独唱邓俪君之类的磁带。
尤其是把日本歌曲翻唱成外国歌曲,就比如张嫱翻唱全世界的士高名曲的这种。
可能因为监管和监督的能力有限,日本音协也知道出了日本他们就管不住这段儿了。
所以本着聊胜于无的原则,按音协的相关规定,那只需要交一笔一次性买断的费用就够了,原作者也并不参与后续的分成。
可以说是相当方便实惠的了。
从三原正恒的口中获知的这个消息那可是让宁卫民大喜过望。
不夸张的说,就为了这个只有专业人士才了解的信息,他额外掏一亿円都心甘情愿。
因为这也就意味着无论什么谷村新司、中岛美雪,还是坂本龙一、玉置浩二他们的作品宁卫民可以随意选用让人翻唱。
只要给日本音协交点钱,就完全不虞产生版权方面的法律问题。
原本他还认为自己要想让人翻唱一首日本歌弄不好就要付出几百万円的代价呢。
现在看看,这是他杞人忧天,纯属自己吓唬自己了。
实际上他大可以如同逛超市一样,可着自己的心意挑选自己看上的歌曲。
哪怕多买点存起来也未尝不可。
谁知道未来日本音协的相关政策会不会变啊?
否则为啥一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