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一个都不能少(1/3)
不知道是因为儿子的事情,还是因为胡惟庸本身在家里就是这幅和蔼可亲的样子,此时此地的胡惟庸与以往所认识的胡惟庸大相径庭。
陆山民首先选择给胡惟庸拜年是有原因的,罗兴毕竟刚认识不久,了解并不算太深,陆山民需要从胡惟庸这里更深入的了解这个人。
不知道胡惟庸是猜到陆山民的心思还是他本身就打算借此机会告诉陆山民,不待陆山民提出,他就主动开始谈论罗兴这个人。
按照胡惟庸的说法,罗兴也不算地道的东海人,十岁跟着他父亲来到东海,十几岁就跟着社会上的混子混,那个年代法治还不是很健全,在以经济建设为核心的理念指引下,有很多游走于法律边缘的暴利行业大行其道。那个时代,华夏的各行各业蒸蒸日上,经济爆炸式的增长,在那个时代眼界和学识还不是成功的决定性因素,只要胆子大,够狠,就有可能功成名就。
罗兴就是在那样的时代背景下壮大起来的,脑袋够灵光,也够狠,很快就拉了一帮人,挣了第一桶金,然后就开始放高利贷,同样因为够狠,逼得不少人倾家荡产跳楼自杀,也因此越来越壮大。在到后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管控也越来越严格,他也学起了生意人的手段,开了家贷款公司,把放贷的人变成销售部门,让要债的混子穿上西装变成了售后部,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商人。其实是换汤不换药,他的公司有一部分业务是针对社会大众的正规业务,但真正的盈利手段还是靠放高利贷。
罗兴虽然江湖习气很重,看起来耿直仗义,实际上是个心细如发狡猾如狐的人,李川和高俊峰的破产只是一个缩影,他俩这样的人,被罗兴算计得倾家荡产的还有很多很多。
按照胡惟庸的说法,罗兴这样的人,在百汇区才算是真正的一方霸主,王大虎那样的势力给他提鞋都不配。通过这些年来的积累,百汇区的黑白两道,多多少少都会给他几分面子。
胡惟庸还说,其实很多年前他们就认识,算不得深交,但也打过几次交道,罗兴这个人有些奇怪,说他认钱不认人没错,因为他做出了太多为了钱不要脸也不要命的事情,但有时候他又会出乎意料的做出一些为了某些人损失大把钱财的事情。胡惟庸归结为毕竟他是江湖出身,心中还有那么一份子义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