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宝璐(2/6)
徐员外见何光逢久不表态,顿时急了,扬声道:“我纳妾财礼皆备,刘氏舅母尽数收下,如今刘氏想逃走,若县令不秉公执法,难道要我人财两失吗?”
何光逢微露难色,手指轻敲桌面,良久不言。
旁听的苏易简见状,起身朝县令一揖,道:“我平日无事,也曾研读大宋律法。县令可否容我就此事略说两句?”
何光逢颔首:“苏解元但说无妨。”
苏易简道:“大宋律法规定,儿女婚嫁由父亲决定,父亡母在,则从其母。若刘通曾授意其妻,刘氏婚事须待秦王决定,此即父命。庞氏又转告女儿,亦是母命。父母之命均明确,故刘氏舅母并无为刘氏定亲的权力。”
何光逢连连颔首:“有道理。刘氏与徐员外的婚约非父母之命,原本无效。”
舅母怒了,冲上前直斥道:“刘娥一派胡言!她家与秦王若真如此亲厚,怎会衰败到要来我家容身?所谓秦王要为她订亲,一定是她编造的谎言!”
刘娥转朝舅母,从容道:“我父亲战死沙场后我母亲与我远离京城,与秦王疏于联络,母亲病来如山倒,无时间先修书秦王托孤,是以我落到如今这般田地。若舅母不信,大可亲自去京城问秦王。”
舅母又气又急,一时又不知该如何辩驳,怒指刘娥:“你,你……”然后又转而面对何光逢,拍胸道:“县令切勿听她狡辩!她是我养大的,婚事就应该我来做主!”
苏易简见状,又镇静地道:“即便无秦王之事,刘氏父亲不曾留下遗命,依据大宋律法,刘氏的婚事也应该先由刘通一脉房族尊长决定,而不是她的舅母。不知刘家小娘子可还有叔伯尊长么?”
刘娥答道:“有的,我有个叔叔在太原,当时叔叔年纪尚小,无力照顾母亲与我,母亲才回娘家的。”
何光逢双目一亮:“刘通这位兄弟,可是名叫刘述?”
刘娥道:“正是。”
何光逢朗然一笑:“我也是太原人,倒也认识刘通这位兄弟……”他不再多言,旋即目视众人宣布,“根据大宋律法,若有父亲遗命,刘氏的婚事由秦王来定,若无,则由其叔父来定,轮不到她舅母做主,所以徐员外纳妾无效,即日起,刘氏恢复自由身,不必回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