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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宝璐(1/6)

    何光逢受理此案,让龚美备好讼状,再派推勘官前往徐宅及庞宅了解案情,并将刘娥从徐宅接到衙署询问。待三方证人、证物、供词齐备后,通知涉案人等到衙署听审。

    何光逢端坐衙署庭中,苏易简在一侧坐着旁听,衙吏分列两侧,龚美、刘娥、徐员外、刘娥舅母等人均站立于庭下。

    推勘官陈述了刘娥舅母将刘娥许配给徐员外为妾,刘娥出逃的事实,并呈上徐家提供的礼单、文书,及刘娥自己的供词。

    徐员外随即赔笑道:“其中有我纳刘氏为妾的凭证,请县令过目。刘氏私自出逃,我只是命家仆把她寻回来,并非强抢民女,望县令明鉴。”

    何光逢翻阅文书供词,然后上下打量着刘娥,问:“刘氏,你父亲是虎捷都指挥使刘通?

    刘娥面朝县令敛衽行礼:“小女子祖籍太原,父亲曾任虎捷都指挥使、嘉州刺史,后来随秦王从征太原,逝于沙场之上。”

    何光逢再问:“父亲去世后,你就随母亲回华阳娘家居住?”

    刘娥颔首:“是的。”

    何光逢转顾刘娥舅母:“刘氏的婚事是你定的?”

    舅母忙不迭地回答:“是,她父母双亡,由我抚养长大,婚事可不就应该是我定么?”

    何光逢瞥瞥舅母,再扫视众人,道:“推勘已毕,现在开始录问。本官复核案情,若有人喊冤,便陈述原由,翻异别勘。都明白了?”

    庭下众人均称“明白”。何光逢点点头,继续道:“龚美以义兄之名代刘娥控告徐家强抢民女,徐家出示证据表明刘氏是由舅母做主许与徐员外为妾。因此强抢民女之说并不成立。”

    话音甫落,刘娥即喊“冤枉”,随后上前一步,道:“县令明鉴,我母亲告诉过我,我父亲当年在秦王麾下作战,秦王曾向父亲许诺,会为我择一门亲事。母亲去世后,舅母擅自为我做主,将我卖与徐员外为妾,是违背我父母意愿之举。她非我父母,不能主宰我姻缘,望县令明断,还我自由身。”

    她所说的秦王,是指当今皇帝的四弟,秦王赵廷美。

    何光逢沉吟不语。刘娥恳切地注视何光逢,又道:“望县令念在我父亲尽忠报国份上,为小女子做主,勿令小女子再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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