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笔下文学> 都市言情> 我就抢个猪蹄,怎么判死刑啊?> 第122章 我可以送他去吃十几年牢饭(1/3)

第122章 我可以送他去吃十几年牢饭(1/3)

    小颖成了发疯的前任,她也终于明白了前任为什么会发疯。

    闺蜜安慰了她一整晚,终于撑不住睡过去了。

    而她带着满腔熊熊恨意,越来越清醒。

    趁着闺蜜睡觉,她将遗书写好,设置了定时发送。

    而后揣了一把刀,来到了绿景华庭小区蹲点。

    只要那个李明一出现,她就会不顾一切杀了他。

    只是,在她看到李明之前,她先一步看到了黄焖鸡米饭的摊子。

    想起昨天吃到的黄焖鸡的味道,那惊人的美味,让她获得了短暂的快乐和希望。

    人真的很奇怪,明明是心里空落落的,却在胃部被填满的时候,莫名觉得心满意足、心花怒放。

    跟闺蜜一起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小颖想着:

    “过去的就过去吧,一切重新开始。”

    “虽然得了两种脏病,但是好在这两种病都不致命,更不需要终生吃药,也没有那么容易在日常交往中传染给别人。”

    “今后好好学习,好好生活,多锻炼身体,不再执着于自证,日子还是照常过。”

    可惜李明的一条公开微博,断了她对未来的希冀。

    她已经彻底社会性死亡了,没法活了,她做好杀人偿命的准备了。

    就是,再次碰见黄焖鸡米饭的时候,还是贪恋它带来的短暂的温暖。

    犹豫再三,终究是忍不住上前买了一碗饭。

    而后,她就坐在了这里,莫名其妙地把内心所有的秘密,都说给了只有一面之缘的老板听。

    萧岚沉沉叹了一口气。

    吃了有问必答蒜蓉酥的人不会撒谎,这个女孩所说的就是真相。

    那个叫李明的男人,是真败类啊。

    听起来,他交那些乖巧听话的“女友”,都是在给有钱的“生意伙伴”物色对象。

    那些“生意伙伴”一身脏病,五毒俱全。

    而李明更像是个拉皮条的,被“生意伙伴”碰过的女孩他不碰,所以体检报告才那么干净。

    如果是这样,那他犯下的罪行就是组织卖淫、迷奸等罪。

    组织者是要重罚的,如果他不是第一次作案,受害者不止一个,那

上一章 章节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