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不要就算了(2/5)
的。
这首歌,她要定了。
她要所有的版权信息都是她的,重新给青梅唱一首。
人生旅途,后会无期。
“成交!”
“英姐,他明显就是在坑你,这太贵了。”
若薇还是觉得贵了,就算是专业级的歌词人也不可能卖这么贵。
杀猪盘,绝对是杀猪盘。
“不,若薇,你不明白,这首歌对我很重要。”
对刘英来说,这首歌仿佛就是心灵的救赎。
任何金钱都买不到,她一定要拿在手中。
林天早就已经叫来了琳达,把合同也带来了。
“老板,合同和版权书已经带来的。”
琳达将文件交给林天,后者点了点头,如果没有问题立刻就可以签约。
“你到底是谁啊?”
刘英越来越好奇了,又是一个绝艳的女人。
一个青年,身边两个身材火爆的女人同时叫老板。
老板?
“刘英姐,签了这份版权转让书,我们再相互了解吧。”
林天现在最关心的就是钱到账,这两千万是他的第一桶金。
经纪人若薇看了一眼合同,立刻察觉出来不对。
“你这条规定是什么意思?”
“如果以后开演唱会唱这首歌,就必须在“鸟窝”奥运场馆开三次以上。”
“请你解释一下,这是霸王合同吗?”
若薇不愧是老江湖,一眼就看出来了不对劲。
“意思就是刘英姐以后演唱会必须举办在鸟窝,不过放心,不收取任何场地租借费。”
林天之所以这么做,实际上是想让刘英帮他引流。
要是刘英以后真的在鸟窝唱这首歌,那绝对会带来巨大的商业价值。
“不收取任何费用?”
“你以为你是鸟窝的大老板啊,你说不收取就不收取。”
若薇要为刘英争取最大权益,抓住漏洞,打算拼命的讨价还价。
还免费,吹牛也不怕少颗大牙。
“我就是幕后老板,我不收费。”
“你说你是,你就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