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通过九条变法,青苗法还是没被废除(3/4)
女,都是36票,全票通过。
允许妇女自由离婚,得票27票,通过。
禁止用贞洁思想绑架寡妇守寡,得票22票,通过。
女性平等参与社会工作,离婚财产自由分配和孩子自由选择跟随父母,得票分别为12票,10票和6票,不通过。”
“诺。”
执笔太监分别记上。
“第7条,反对封建迷信,禁止强迫他人拜鬼神,36票全票通过。”
“第8条,尊重百姓,36票全票通过。”
“第9条,5以上利息为不受保护的高利贷,得票16票,不足一半,不通过。”
“诺。”
太监迅速记上。
“我勒个去,青苗法竟然没有被废除!”
“变法派的人太多了,这个投票根本不公平!”
陈升之,赵拚,冯京和韩维等非常反对青苗法的人,满脸的失望。
吕惠卿,曾布等变法派,却是一阵得意。
杨世鹏提出的10条变法,其余九条都是新内容;只有第9条认为5以上利息就是高利贷,且不得复利计算;威胁到变法派最关键的青苗法。
这会儿投票没过,变法派是真欢喜不已。
“第10条。”
神宗继续宣布,“破产保护,得票19票,超过一半,通过。”
“还好!最后破产保护这一条过了!”
反对派的人一阵庆幸,这就意味着青苗法借贷给穷人,穷人还不上的时候;官员也不能强迫他们卖身了。
多少也算是修补和完善了青苗法。
甚至不少反对派,开始在心中恶向胆边生:
“村头那个老张头和老李头,贷完款肯定还不上;反正破产也不用还了。
就让他们使劲去借贷青苗法贷款。
让青苗法成为他们的慈善,让他们搞垮青苗法……”
破产保护法的通过,变法派的人,则纷纷变得严肃谨慎起来。
这一不小心,贷出去的钱收不回来;又不能夺债务人的基础生活资料,更不能抓人卖身,那就直接成为坏账呆账了。
“以后必须要谨慎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