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章 热血(2/3)
令不管事,当时许清桉才说的。
没想到,平日里聊天的闲话,也能够派上用场。
对于王林这样的人,沈珍珠很明白,见过不少这种,陈世美每个时代都有,他这样的更是数不胜数,甚至是大多数人。
沈珍珠自己就是读书人,高考考研考博,一路考上来的。像县令这样的心理,她十分明白,因为自己有过。
主要就是不平衡。
更重要的是,有这样的可能。
县令在这些商贾,以及在汴京有背景的商贾眼中,都是芝麻绿豆的官。
隔壁县就是一个富商的儿子当了县令,当时大家还嘲笑。
那个老县令像狗一样被使唤。
这会儿……沈珍珠这样一说,可怕的是,他竟然真的觉得会这样。
他情绪依旧淡淡的:“很好,拿捏我了。这个给你就是。”
“反正你要的两座山,不过是易如反掌。”
“与我而言很简单就施舍给你的东西,沈珍珠你什么都没有。怎好意思在这里说我不如万鹏?”
“万家的狗确实比我高贵,但是你连万家的狗都不如!”
“你这样的蝼蚁,之所以能存活,就是因为你是女子和小人。胡搅蛮缠才得以苟活!我若是如你这般,我早就死了。”
“至少,至少我还有县令,我不是一无所有。我父母去死,他们也死得其所。”
说这话,眼眶发红,但是却冷静得让人可怕。
沈珍珠甚至从这样的眼里,感受到他好像从未有过忏悔。
有意思,还真是很有意思。
竟然,连忏悔都没有吗?
在这个孝道第一的时代,看来大多,也不过是嘴上功夫,一个个的把自己说的如那清风朗月,但是实际上不也都是利欲熏心的玩意儿。
沈珍珠笑了笑:"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我为何要去和万家的狗比?"
“你为何那么在意比较呢?”
“我就是沈珍珠,谁也比不上我。我之所以站在这里威胁你。不是因为我是女子。”
“更不是因为你比不过万家的狗,而是我作为沈珍珠,平等的站在这里和你谈条件。”
“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