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被赶了?(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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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姗问:“这房子到底是你们母子俩谁的?”
汪大娘一脸你是不是傻:“你都说我们是母子俩了,还能是谁的,我的就是我儿子的,我死了,啥啥都得给我儿子。”
屠姗嫌弃:“没文化就多读书,房子是谁的,得看房本上写的谁的名字,要是写的你的名字,别说是你儿子,就是你男人你爹,都没资格卖。
你死了,从法律角度看,你男人是第一顺从继承人,再是子女父母,你没男人父母了,房子也不仅仅是你儿子的,你家几个赔钱货按说也有继承权。”
汪大娘一脸长见识了:“还能这样?”
屠姗嗤了声:“你说说,房本上谁的名字?”
汪大娘想了想:“房子是我和我男人拼死拼活一起挣下的,房本上是我和我男人的名字,不过我男人死了,有影响吗?”
“没影响,送我房子的事算话不?”屠姗想了想,她虽然要去涂家,但也得有个自己的窝,方便给父母开小灶,平时做个什么也方便。
如今房子不好买,外面租,左邻右舍又不熟,不是那么方便。
这个小院涂三妹住了这么多年,左右邻居都熟,虽然各有各的小心思,但太坏的人没有。
要是汪大娘真能送,她觉得可以。
当然,买也行。
但汪大娘她迟疑了。
屠姗也不催,老神在在的等汪大娘琢磨。
汪大娘在衡量,没有屠姗,房子拿不拿得回来,要是拿不回来,她用一间房,换一个院子的买卖划不划算。
结论是,拿不回来,这些人不是善茬,费尽心机给不孝子下套,就是为了房子。
不得到肯定不会善罢甘休,她没能力保下。
即便她这次用尽办法保住了,也不能肯定没有下一次,到时候她又怎么办?
要是屠姗能帮忙保住屋子,证明她有本事。
一个有本事的人,在这里坐镇,以后也不用怕再被人抢。
啊,一举两得,买卖划算。
“行。”
屠姗咧开大嘴笑:“第一次发现你这个老太太还是有点脑子的,等着吧。”
汪大娘又被气到了,什么叫她还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