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青春撞了腰(五)(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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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过后,又开始南下广东。村前青山依旧,小河潺潺流。母亲默默地注视着我背着行囊离去的背影,我豁然转身,心中无形的失落感又一次涌上心头……
坐着私人承包的客车,从上午七点一直等到下午五点,车子才离开新县。
承包客车的是我同学小刘,与沙窝街道上的七名待业青年,产生了矛盾。
车子是从沙窝车站承包的,街道上的待业青年,说是帮忙维持在车站的秩序,去广东的路费不愿意给,承包车辆的所得要求与小刘分红。说白了就是城镇那个年代,社会上潜规则存在典型的车匪路霸——坐地分成。
后来,我在去往浙江务工途中,安徽省合肥通向南京的路上,一个叫“王老五客运饭店”的地方,当年是臭名昭着,过往打工路过必须停车,没能漏掉一个人,上交饭钱、上厕所交小费。这项坑人的“规矩”,社会上存在的这种潜规则现象,直至2002年,国家下硬力度才得到根除。
小刘是退伍军人,脾气硬,不去理会这帮人。这帮待业青年,一路找茬理论。
大巴车跑了一日后,次日夜半行至湖南与广东交界的南岭梅山,车子停下让我们方便、休息片刻。众人上车后,这批待业青年因与小刘又相商无结果,便大打出手。
见事情不妙,我便喝声制止。有两个熟悉些(因那时我在街道上过学,常在街上行走,与几个街道同学家中常有来往),便不再动手,另外有三个人仍用拳头砸向小刘,我坐在小刘旁,又执仗自己身体壮实,眼见小刘要吃亏,便站起替他挡了下来。并举起手掌,把其中两个人,向大巴车中间的走道向后推去,倒退了一米多。
“你们如果把人打坏了,谁也走不了,我们出外打工是求财的,不是打架伤人的”。我大声喝斥着,“伤人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出了事,都是一个地方人,谁也跑不掉。”
与我同村一起出行的,还有两三个人也一起站起来相劝。车上的人因都是沙窝人,便都出面相劝,把车上突如其来的冲突,总算压了下去。事后我活动了一下胸肌,深吸了两口气,发现挡了那三个人的拳头,虽然有些红肿,幸好无事,才心安地坐下。
后来虽没动武,还是一路走一路有争执,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