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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3章 判定渎职!反驳?审判长:驳回(1/6)

    第373章  判定渎职!反驳?审判长:驳回!

    对于张亮的陈述,作为公诉人的王立轩非常的不认可。

    因为检方提交公诉,移交法院审理,肯定是有着事实依据的。

    撤诉?

    人证,口供以及相关的间接性证据都有。

    他们凭什么撤诉?

    就凭借一个没有直观的证据,就不能够判定渎职了?!

    再说了,张亮刚才的陈述完全是基于徐兴旺对法律不懂。

    徐兴旺可能在陈述的过程中,有着一定的漏洞逻辑行为,被张亮抓住了。

    基于这一点张亮进行了强烈的反驳。

    可实际上呢?

    实际上,张亮的反驳点能不能够被合议庭认同,都很难说。

    的确,按照一般逻辑来讲,逼供等非法行为,肯定不会留有直接证据。

    当事人的口供在没有直接证据或者是其他证据的验证下,很难被认可。

    可是没有直接证据,就不能够判定为渎职行为了吗?

    并不是!

    不管是张亮反驳,认为王芳没有渎职,还是其他。

    对于再次提出申请撤诉,王立轩作为公诉人开口反驳:

    “被告人委托律师不要再提起申请检方撤诉的请求了。”

    “你申请检方撤诉有什么依据吗?”

    “或者说你认为检方在这一次的庭审当中有任何需要回避的地方吗?”

    “只是你觉得证据不能够判定王芳有罪,所以就在庭审上,一直让检方撤诉,伱的法律依据在哪里?”

    “审判长。”

    “被告人委托律师在法庭上,多次要求让检方撤诉,而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

    “我方申请,对被告人委托律师予以警告。”

    审判台席位上,李清远作为审判长听到公诉人的开口。

    看了张亮一眼。

    敲响法槌。

    “公诉人申请通过。”

    “在庭审上依照证据进行判罚,公诉人移交庭审诉讼合规合法。”

    “被告人委托律师要求让检方进行撤诉,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事实,现在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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