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笔下文学> 其他类型> 法外狂徒> 第323章 经典提问,你没有杀人的想法,(1/6)

第323章 经典提问,你没有杀人的想法,(1/6)

    第323章  经典提问,你没有杀人的想法,你为什么要这么说?

    开庭。

    苏白和李雪珍被相关的工作人员带入庭审。

    各方入座。

    对于方如风的这个案子。

    入庭的各方,都有着自己对于这个案件结果的准备。

    审判台席位上,作为审判长的林凤如,目光落在上诉人席位上。

    而后又收回目光,平淡的声音在庭审场上响起:

    “上述人方如风对于一审法院的判决,认为判决有误,以此提出上诉。”

    “本案由我院沙都中院,负责对于方如风一案提出的再审申请进行审理。”

    “检方对方如风提起的公诉罪行为故意杀人犯罪预备。”

    “现在请上诉人陈述上述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

    “好的审判长。”

    苏白点头,开始作为上诉人委托律师对于上诉请求进行陈述:

    “我方的上述意见是,我方并不认同一审判决对我方当事人的判定。”

    “理由如下:”

    “对于犯罪预备应当基于刑法中第22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并且,根据刑法中明文规定的理解与适用,犯罪预备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一:主观上为了犯罪。

    二: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三:事实上未着手实行犯罪。

    四: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的。”

    “犯罪预备的适用,必须基于以上四个条件。”

    “审判长,我先在这里陈述一下当时的情景事实。”

    “当时的情景事实是——我方当事人发现了谢婷婷作为妻子出轨,在生气的因素下,进而说出了想杀害谢婷婷的想法。”

    “在这种情况下,我方当事人在客观方面并没有实施者犯罪预备的行为。”

    “另外,我方当事人和谢婷婷大吵了一架,谢婷婷回到了自己的娘家。”

    “之后报警立案,在此过程中,我方并没有做出其他的行为。”

    “没有预备犯罪事实或制造条件,即,不构

上一章 章节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