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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量刑(1/4)

    “确实挺缺德的。”文宇一面迎合着他,一面仔细思考着钱江的话。不断的推测着艾雪是否存在被拐卖的可能性。按照钱江的说法,这边的人贩子如果这么猖獗的话,那么艾雪的确有可能是被人拐卖了。

    “就是,像这种拐卖儿童的,就应该判死刑。”钱江虽然是个老实人,但是三观却很正。

    虽然文宇对他的义愤填膺表示理解,但却并不赞同他的这种想法。虽然说拐卖儿童罪大恶极,应当千刀万剐,但是怎么量刑却是一个十分考验立法者智慧的一个问题。我国每年被拐的儿童诸多,甚至几年前在网络上有数以亿计的网名呼吁拐卖儿童立判死刑,可却迟迟没有真正的修改这项法律,并不是说立法者听不到民声所向,而是因为法律不但要震慑犯罪,更要保障受害人的生存。

    打个比方来说,假如拐卖人口真的修改法律直接判处死刑的话,那么如果如果有一个人贩子在贩卖一个女孩的过程中,被人发现了踪迹。这个时候,人贩子有暴露的危险。假如一旦贩卖被抓就判死刑,这时候不管他怎么做一旦落网必死无疑。那么他最保险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杀死女孩,导致被贩卖人口在过程中死亡率增加了。

    所以量刑是非常考验立法者智慧的一个问题,太轻无法控制犯罪,太重的话(比如偷一块钱也死刑),那么犯了轻罪的人就会破罐破摔一干到底。比如在公交车上偷钱包被发现,反正都是死刑。不如杀人,再杀完一公交车的人,然后逃跑,还有可能不被抓住,还能活命。

    贩卖人口定罪就要被判死刑的话,人贩子贩卖人口过程中造成受害人死亡的犯罪成本就和单纯贩卖人口没差了,后果可想而知,强奸不能判死刑同理。

    而对于拐卖案件而言,死刑并不能完全震慑犯罪,因为有供求关系成分在里面。

    死刑确实能震慑一部分有犯罪意图的人,但拐卖贩子少了,被拐人口少了,需求却一直在。这样拐卖价格自然就会抬升,当抬升到一定程度自然会有人抵不住诱惑铤而走险。

    法律要想公平就不能随便推死刑,如果犯案成本升高必然导致中间利润要升高(比如拐卖儿童价格可能会成倍数上涨),按照资本论来讲有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就会有人践踏一切法律,百分之三百有人则会敢触犯任何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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