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这个网站的创始人是谁?(2/4)
津津乐道时。
陈安也是借用“陈老五”的马甲,把自己编辑的一段文字发布出去。
“大家好!我是歌手陈老五。”
“感谢校内网的邀请,让我成为这里的一员,并以这种特别的方式和各位歌迷粉丝见面。”
“现在,我将向大家报告离开海蝶音乐公司的原因。”
“因为海蝶音乐公司逼迫本人签一份合同,不仅要与该公司签约十年,而且还终生拥有本人的所有音乐版权。”
“对于这种霸王条款,我和我的经纪人苏青都无法接受。最后迫于无奈,只能选择和海蝶音乐公司解约。”
“当然,代价也是惨烈的,现在我和我的经纪人,目前已经被海蝶音乐公司老板肖斌下令封杀。”
“因为肖老板的封杀令,现在全国所有音乐公司都不可能与我合作了。”
“但即便如此艰难,我也会咬牙坚持做音乐,不会轻易倒下!”
“最后,再次感谢校内网的收留,让我有一个能够发声的地方……”
通篇下来,几乎就是一篇卖惨小作文。
02年的互联网,谁见过这种阵仗?
就算是在后世,这种卖惨小作文也是很有市场的,最知名的就是吴某凡和李某峰事件。
两大顶流男明星的桃色新闻引爆娱乐圈,引得无数网民熬夜吃瓜,最后一夜之间被打落凡尘。
陈安作为幕后推手,目的就要用这篇小作文,彻底引爆舆论,让自己的校内网通过这件事走到台前,获得全国性的曝光量。
这是砸再多广告费都达不到的效果!
不用说,这篇卖惨小作文一出,几乎瞬间就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
02年的互联网还比较单纯,没有水军和黑通稿的说法。
所以媒体几乎是一边倒的支持陈老五,对海蝶音乐公司及其老板肖斌进行口诛笔伐。
“欺人太甚!拒签霸王合同,因《童话》和《浮生记》爆火的歌手陈老五被封杀!”
“海蝶音乐公司老总肖斌,逼迫歌手陈老五签约霸王合同,未果后下令封杀!”
“卑劣!海蝶音乐公司吃相太难看!支持陈老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