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天命入雷霆(3/4)
个意外。
去年大家都认为陈极会留在马刺,今年大家都觉得他会留在勇士。
毕竟每次夺冠就离开,这种行为还是很少见的。
同样少见的,还有他这一年一签的合同。
正常来讲,倒不是球队老板不愿意一年一签,或者联盟不同意什么的。
而是球员们不同意。
毕竟伤病的风险太大了,万一出现了严重的伤病情况,一年合同有什么保障?
一个赛季报销,合同就结束了。
所以绝大部分球员签署合同的时候都是冲着年限去的,越长越好的那种。
最经典的就是皮蓬了。
当年非要和公牛队签下一份7年1800万美元的“天价合同”。
1991年的1800万确实很不错。
但是回头就悲剧了,等到1998年合同结束的时候,皮蓬的年薪居然只排在全联盟第126位。
事后被很多球星嘲笑了。
不过也从侧面反映出了nba球员的普遍心理,那就是合同年限一定要长,保障一定要久。
再后来,nba球员合同越来越现代化了,最多也就五年了。
于是一般都是冲着五年去的。
当然了,只有符合伯德条款又厉害的球员才有五年的机会,一般球员就不用想了。
回头一看。
像陈极这样一年一签的,简直是良心了。
这也是去年的迈尔斯和今年的斯普雷特,哪怕顶着奢侈税,咬着牙也敢上的原因了。
毕竟就一年,试试怕什么?
合同签了,心也定了。
陈极几乎和外界失联了,每天就很简单的陪着小宝珠,等着他第一个崽的降生。
在他失联的这些日子里,nba倒是很热闹。
马刺队5年9000万续约小卡,后来又拿到了阿尔德里奇,眼看球队阵容不错,老邓肯同意再战两年。
而开拓者这边放走了阿尔德里奇,却5年12亿留住了利拉德。
勇士队这边
正在看热闹的陈极,一不小心看到了骑士队5年11亿续约乐福。
本来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