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又来活了(2/4)
锦衣卫的暗桩在这其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否则的话,建奴这边还真不一定能够那么爽利的吃下罗刹名将尼古拉所率领的十万大军。
在建奴与罗刹人后续的交战中以及罗刹内部矛盾的激化。
锦衣卫的暗中使劲可是功不可没。
没有锦衣卫的暗中推波助澜,罗刹君臣也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闹翻。
所以说——建奴之所以可以捡个大漏最应该感谢的其实并不是为他们制定五年建国计划的范文程。
而是应该感谢天、感谢地、感谢大明锦衣卫的“无私”付出
于是,在这种异常顺风的情况下。
野心膨胀的建奴已经并不满足于只占据远东地区。
而且,也并不满足于与罗刹国这只“菜鸡”平起平坐的格局。
多尔衮最终以大清摄政王的身份与掌握罗刹国实际权力的费奥多尔签订了《清刹北疆宗藩定约》。
《清刹北疆宗藩定约》规定:罗刹国将其远东地区以及整个西伯利亚地区,包括西西伯利亚、中西伯利亚、东西伯利亚,悉归大清国所有。
罗刹国承认大清国为宗主国,改称罗刹公国。
罗刹君主需向大清国皇帝称臣纳贡。
每五年,罗刹国需向大清国派遣使者团,携带本国珍贵方物,向大清皇帝行朝贡之礼。
使者团人数不得少于五十人,所贡之物价值不得低于白银十万两。
远东与西伯利亚原住民可自行选择去留。
若留者,需向大清官府登记户籍,遵守大清法律,服大清徭役。
愿离去者,需于条约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从规定口岸撤离。
且不得携带所割让土地之财物、文献资料等。
也就是说——想走可以,人走,东西那是一丁点别想往出带。
除了这些内容之外,条约还对贸易规定、军事限制、外交从属以及条约遵守与违约惩罚等方面做了详细要求。
最后,罗刹方面还需向大清国赔偿100万两白银的战争赔偿款。
据说,这还是多尔衮给罗刹方面开出的“折扣价”。
作为回报,建奴方面对于同意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