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重商业(2/3)
,提前准备酒肉迎接胜利者的归来。
只靠数千人就能打败血狮部落的五万人,如此战绩,在神弃之地是闻所未闻的。
大帐内一派欢声笑语。
这件事很快就会传遍平原,狂狼部落将名声大噪,甚至成为平原上的第一部落。
黑虎部落和战熊部落的将军们纷纷举杯。
“赵英雄!你是天上的太阳,平原上的勇士!请饮下这杯酒,我等当奉英雄为主,再无怀疑!”
听完这句话,赵破虏知道自己的位置稳了。
就是说,昨夜一战之前,甚至在弄死血狮纳库之前,这些人还想着给自己另谋出路的。
的确,与血狮部落为敌,他们是不敢想象的。
赵破虏心领的喝了一大杯:“大家同饮。”
所有人都很高兴,大帐之内也没女人,就老狼一人闷闷不乐。
“老狼,你怎么了?”
“贤婿,你为何要放了那些人呢,他们既然已经打算要报仇,就该当场射死啊。”
其余人似乎心思相同,都等着看赵破虏如何作答。
他们不理解也在常理之中,此地被称为蛮荒之地,大乾人都说,神弃之地的人不开教化,跟野兽一样。
而赵破虏此刻内心的真实想法,也只有沈行君这样的人才猜得到。
赵破虏放下酒杯,一笑而过。
“各位,我不灭血狮那些人,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消灭他们会引起其他各个部落的忌惮。”
“忌惮?”
“唔。我们已经走到了这一步,不久会席卷整个平原,如果击败谁就杀光,那么还有哪个部落会真心归顺呢?”
杀人是不假,但需要审时度势。
杀纳库是因为此人必须死,他是首脑,除掉他之后,血狮部落会为了争夺首领的位置而自顾不暇。
这段时间腾出来,就可以让赵破虏厉兵秣马,还能积攒财富。
今天他想说的,就是发展商业。
“不提血狮部落的事了,咱们部族总人数超过二十八万,要人尽其才。”
“赵英雄,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在下听不懂。”
赵破虏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