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厂家和经销商的概念(1/3)
面对如此仙酿,甄姜喜不自胜。
以她敏锐的商业眼光,已经看到了这酒粮液三种酒风靡大汉,一盏难求的场景!
“公子,若此酒限量出售,估计可卖千金!然,可细水长流方为长久之道,定价百金当最为合理。
此外,公子还可分小坛,中坛,大坛。分别定价十金、五十金、百金。
分而售之,广纳流财。”
刘俊闻言,不由感叹,不可低估古人智慧。
这酒原本就是普通人喝不起,富人专享的奢侈品。
不用担心伤害到那些普通百姓。
普通百姓别说十金,就是一金也是消费不起的。
而小坛、中坛和大坛的区分,相当于后世现代的小杯、中杯、大杯,甚至超大杯的营销设定。
简直就是神来之笔!
最终,刘俊以三千金的价格,把并州、凉州、冀州和匈奴鲜卑西域的经营权出售给了甄家。
这种出售经营权的概念,也是让甄姜和苏双张士平三人目瞪口呆。
就没见过这样的,甄家在你这进货,你以什么价格卖给甄家就是了,怎么还要甄家先给钱,才拥有这个在你这进货的资格呢?
而且,还限制了甄家的售卖区域?
不过,稍微思量片刻,三人就明白过来这其中的门道了。
首先,这酒粮液三种美酒不愁没有销路,可以预见的是,将来一定是风靡大汉的一款酒。
而拥有这酒粮液销售权的商家,也一定生意爆满!
甄家不同意这条件,自然有卫家、糜家、蔡家等一众大型商业家族出来争抢。
那样的话,甄家经营的酒业,将会是灭顶之灾,可以直接扔掉了。
而且,区区三千金,对于十金、五十金、一百金坛的酒粮液生意而言,又算得了什么?
至于为什么要限制区域,也很好理解。
每个区域都有每个区域的最强商会,一方面是避免甄家一家独大拿捏刘俊这个厂家。
一方面也是这酒太好,要是让其他商业家族没有生意做了,就一定会对这酒粮液生意记恨,从而捣乱。
你的酒卖到我的地盘来了,导致我的酒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