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昔日罪孽(下)(1/3)
看到陆知鸢,温良玉有些意外。
他认得她,谢陆两家的宝贝疙瘩,在谢远道老将军和谢家那三位公子眼里,她比谢家嫡出的那几个孙子孙女还要重要。除了她是谢远道最疼爱的小女儿,谢家三位公子最疼爱的妹妹外,还因为她的身体。
出生带疾,即便小心养着也难活到及笄。
谢朝云是低嫁,然陆家并不像外头传的那样在乎她。试问,有哪个丈夫舍得把新婚妻子留在府中,孤身一人去往渭南。就算是为了仕途,也会带上新婚妻子。渭南不是边城,陆侯爷当的还是个闲差,不带妻子必有猫腻。
宫中亦有猜测,说陆侯爷之所以求娶谢朝云是为了谢家的权势及其财富。果不其然,陆小姐刚满周岁就被以养病为由上送去朝阳别院。谢朝云,北凉唯一的女将军居然为情所困,处处受制于陆家,连亲生女儿都不得见。
想到这里,温良玉嚼着萝卜,抬头看向陆知鸢。
陆知鸢背对着山洞。她穿着桃红色的衣裳,衣服上用浅一色的丝线绣着花,风起时,那些花影影绰绰,似随风摇曳。还未入冬,却披了件毛茸茸的大氅,将那张精致的小脸衬得越发小。山洞很暗,陆知鸢的眼睛却很亮,让他瞬间想到了御花园里养的小兔子。
不,她只是伪装成了小兔子。
中秋节前,这位在朝阳别院关在了八年的嫡小姐以一个众人想不到的方式亮相,短短时日,便得到了都尉府和守备营的认可。
一个小姑娘,软软糯糯的,竟能叫都尉府和守备营这两个最难搞的衙门全都听她的,她所依仗的一定不止是谢家。
温良玉的神经绷紧了。
“你这个萝卜好吃吗?”陆知鸢蹲在他面前,像个天真的小姑娘那般,用手捧着下巴,头略略歪着。她没有看温良玉,而是看他手里的萝卜,好像关心的只是那个萝卜好不好吃。
温良玉摇了摇头:“有点儿辣,与我家乡的做法不太一样。”
陆知鸢跟着摇头:“不是做法的问题,是萝卜的问题。”
她伸出五根指头,挨着指头数:“白萝卜分为很多种,有一种吃起来甜辣,肉质比较细密,耐储运,适应性很广,适于春秋两季种植。还有一种,表皮是纯白色的,形状酷似圆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