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二章 俗人(6/6)
再喜欢一个人的话,那就只能是眼前这个男孩了。
陈雪从来都不欺骗自己的内心,她知道自己不会抗拒他的温柔,但她同样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跟他在一起,此刻他这般举动,无非是这个年纪,血气方刚的需要而已。
可,那又如何?
陈雪的确没有幼稚到去做那种粉红色的梦,梦到当红偶像、资本界的新星,或者所谓的“霸道总裁”,会舍弃所有一切,和她一个离婚带娃的女人厮守一辈子。
但她至少确定一件事。
如果此刻他真的胆大妄为,要对自己做什么的话……虽然不认为这是正常的感情,但她,会选择默许。
因为在他的世界里,有陈思彤、白茵,甚至可能还有或者其他人……
可在她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也只剩他一个。
而此刻,她手背的柔软和温度,也经由林曦的手心,袭遍了他全身的每一个细胞。
就像一枚火柴,迅速引燃了一片躁动的森林。
原本只是一个意外,但当林曦发现她并没有抗拒的意思后,突然就演变成了,他像抵抗,却难以抵抗的欲望他看到了她月光流淌的眼眸,也看到了她对他,年少轻狂的默认与包容。
拿这个来考验一个久经沙场的老艺术家?
这哪个艺术家经得起考验啊?
林曦也不过是个俗人,是俗人就不可能抗拒,陈雪这种女人的温柔。更何况她还穿着黑丝。
于是他轻轻一拉,便将她拉入了自己的怀中。
如水般柔软的身姿,带着一股沁人心脾的馨香,似乎带着某种致幻的效果。
对于一具沉寂已久的身体而言,效果差不多等于抢地主、叫地主、我抢、加倍、明牌,再加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