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二章 俗人(4/6)
林曦就穿上浴袍,回到客厅,坐到了沙发上。
茶几上放着几本内参杂志,都是法律相关的,看起来陈雪原本是打算继续她的律师生涯的。
闲得无聊,林曦随意拿起一本,翻了几页。
随后,便掉出来一个精致的蓝色信封。
信封上,印着几个烫金的字。
“中信律师事务所,致高级合伙人陈雪女士。”林曦这才知道,原来陈雪其实已经找到工作了,而且还是全国知名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
所谓高级合伙人,并不是说一定成为股东之一,而更多是一种地位上的认可,一般多见于会计师、律师、广告等行业,只有在对某人的能力非常看重,且打算赋予其主力业务主管权时,才会给这个身份。
当然,一般而言这种情况都会给与一定的干股,总之这份入职邀请函价值千金,前途无限就对了。
难怪第一次邀请陈雪时,她表现得兴趣寥寥,毕竟没人会放弃一个确定的、也符合自己职业理想的未来,而去做一件从未做过、充满未知的职业。
林曦不由心想,所以她今晚突然改口选择了答应,就是了……报恩?
没多久,陈雪端着一碗西红柿鸡蛋面过来了。
放到林曦面前,又递过去筷子和调羹,她微笑道:“尝尝我的手艺。有点烫,慢点吃。”
林曦接过餐具,然后指了指桌上那个蓝色的信封,说道:“其实,你原本已经要去上班了对吗?”
陈雪收起信封,又将它夹在杂志里头,然后抱着杂志,淡淡笑道:“我已经答应你了,那边当然就不去了。其实……做经纪人也蛮好,人总要挑战一下自己嘛。”
林曦心中微暖,说道:“其实吧,如果你有更好的去处,我也支持你的。你不用觉得欠我什么,毕竟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你们也一直在帮我。”
“你是不是后悔了?后悔的话,直说。”陈雪半开玩笑地说道。
“没有,怎么会,”林曦轻笑道,“我只是怕,你以后会后悔。”
“那你可以放心,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坚定过。”
陈雪没有说谎,因为在她看来,跟着林曦……以及白茵、林楠楠一起为了梦想而奋斗,是一件格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