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二章 七日之约(2/12)
陈思彤这么一说,林大艺术家就多少有点兴趣了。
但林曦还是问道:“她不是你工作室旗下的艺人么?要是来我们公司,合同上不太好办吧?”
陈思彤微微一笑:“我既然投了快音,就不在乎多投一个。当然,前提是你们这些大老板不介意的话。”
林曦愣了愣,然后点头道:“这倒是个好主意。老实讲,你要愿意投“这是一家大”公司,我要是反对的话,恐怕葛哥和胡总第一个就得跳出来跟我掀桌子。”
确实,虽然之前陈思彤说要跟葛健、胡诚林他们合作,但毕竟只是“口头合作”,跟她直接成为股东的意义,完全无法相提并论。
如果陈思彤真的成为股东,那么“一家大”势必能共享她的所有资源,包括她本身的名气。
而这时的林曦也意识到,既投快音又投“一家大”的陈思彤,事实上已经决定跟自己深度捆绑了。能跟陈思彤一起玩捆绑,林曦当然很开心,也很期待。
于是说道:“思彤姐,如果这样的话,那我可以考虑让陈思菡入团。不过,一家大毕竟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还要葛哥和胡总那边点头才行。他们两个,可能会更侧重于声乐方面的考量。”
“你同意就行。思菡的唱功没太大问题,本来我下一步也是想给她发张专辑试试水的。”
“那好,明后天你带她去公司吧,胡总和葛哥他们应该都在的。”
说话间,两人就跟着大部队,来到了会议室。
按照程序,王沐晴就着一个ppt,先把公司的大概情况、发展计划和竞争策略及优势对陈思彤做了说明。
ppt里头,竞争策略和优势这块,基本上都是出自林曦的手笔,然后由王沐晴记录和整理。
毕竟,林大老板才懒得动,只想用嘴说,所以做的时候,王沐晴就只能一边听一边自己动。
虽然陈思彤之前听林曦说过一次,但此时再听王沐晴就着详细的ppt解说时,心里依旧感到震撼。
这些策略非常新颖,令人耳目一新,而且听上去全都非常可行,无论对用户还是创作者的吸引力都很高。
这样的平台,即便不是出于对抗五岳会的目的,为了获得这么一个发声渠道,她也会毫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