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非亲虐待入刑!本案特殊审判!(3/4)
而是法律本身!
在审判长的控制下。
观众的呼声渐渐平息下来。
到了申庆做结案陈词的时候了。
申庆神色庄重地说道。
“大家的情绪看起来很激动!”
“我想大家都认为,井田区爱心福利院的行为很让人难以接受。”
“事实上,虽然我是他们的律师,但其实我也不喜欢他们的做法。”
“即便如此,我还是希望大家能稍微冷静一下。”
“冷静下来好好地听我说一说,我之所以要为他们辩护的理由。”
“首先,即便是一个杀人放火的杀人犯,我们也应当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我们人类文明的发展,和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
“其次,我的当事人,「井田区爱心福利院」并不是杀人犯。”
“在现行法律的规定下,他们甚至连罪犯都不是!”
“因此,我们更加要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这是我的工作。”
“然后,最重要的是,在这个法治社会,我们一定要有法治精神。”
“夏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什么是法治?”
“十六个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其中最为基础的四个字,就是有法可依!”
“在本案中,虽然福利院的行为非常令人不耻,可是在法律上,并没有定罪判刑的依据。”
“我不反对原告律师的立法主张,补全现行法律的漏洞。”
“但是在那之前,我们应当拿出法治精神,尊重现行法律的威严!”
“至少到今天为止,我国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福利院的行为涉及犯罪。”
“所以「井田区爱心福利院」的行为,就是合法的!”
“因为,法无禁止即可为!这是铁打的原则!”
申庆没有全盘否认林昊的观点。
这一点很聪明。
在所有的观众都认可林昊的情况下。
完全的否定,只会更加引发对立情绪。
而申庆最后那句「法无禁止即可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