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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非亲虐待入刑!本案特殊审判!(3/4)


    而是法律本身!

    在审判长的控制下。

    观众的呼声渐渐平息下来。

    到了申庆做结案陈词的时候了。

    申庆神色庄重地说道。

    “大家的情绪看起来很激动!”

    “我想大家都认为,井田区爱心福利院的行为很让人难以接受。”

    “事实上,虽然我是他们的律师,但其实我也不喜欢他们的做法。”

    “即便如此,我还是希望大家能稍微冷静一下。”

    “冷静下来好好地听我说一说,我之所以要为他们辩护的理由。”

    “首先,即便是一个杀人放火的杀人犯,我们也应当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我们人类文明的发展,和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

    “其次,我的当事人,「井田区爱心福利院」并不是杀人犯。”

    “在现行法律的规定下,他们甚至连罪犯都不是!”

    “因此,我们更加要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这是我的工作。”

    “然后,最重要的是,在这个法治社会,我们一定要有法治精神。”

    “夏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什么是法治?”

    “十六个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其中最为基础的四个字,就是有法可依!”

    “在本案中,虽然福利院的行为非常令人不耻,可是在法律上,并没有定罪判刑的依据。”

    “我不反对原告律师的立法主张,补全现行法律的漏洞。”

    “但是在那之前,我们应当拿出法治精神,尊重现行法律的威严!”

    “至少到今天为止,我国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福利院的行为涉及犯罪。”

    “所以「井田区爱心福利院」的行为,就是合法的!”

    “因为,法无禁止即可为!这是铁打的原则!”

    申庆没有全盘否认林昊的观点。

    这一点很聪明。

    在所有的观众都认可林昊的情况下。

    完全的否定,只会更加引发对立情绪。

    而申庆最后那句「法无禁止即可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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