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快回头!你的狐狸尾巴露出来了!(3/4)
,脸上露出一副胜利者的笑容。
不是他盲目自信。
而是这个点实在太关键了。
在以往的交通事故案件中。
肇事者有没有垫付医药费。
通常被当成是划分责任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标志。
在很多说不清道不明,又缺乏有效证据来证明的案件中。
垫付医药费这个举动,都被当做认定肇事者的关键信息。
在刘松提出这一点以后。
审判席上的全邢也终于是松了一口气。
这样一来,他就有了偏袒刘松的依据。
被告席上。
林昊反驳道。
“垫付了医药费就说明是肇事者?这根本毫无道理!”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我的当事人早就有过解释。”
“第一,崔师傅案发时并没有发现倒地的庄老太太,他无法完全确定事故是否与他有关。”
“第二,崔师傅早就说过,就算这事与他有关,保险公司也可以替他处理好一切。”
“第三,崔师傅说过,是原告宁红梅女士当晚软磨硬泡,非逼着他垫付医药费。”
“基于前两点的情况下,崔师傅并没有过多防备,这才垫付了医药费。”
“我认为在本案中,这并不能作为认定责任的依据!”
刘松并没有把林昊的反驳当回事。
在他看来,在这一点上,一切的辩驳都是没有意义的。
前有无数的案例作为基础。
现又有审判长这个自己人作为后盾。
他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刘松根本没理会林昊。
而是得意忘形地对着审判席说道。
“多说无益,我想法官们自有公断!”
审判席上。
审判长全邢会意,一脸严肃地说道。
“如果不是肇事者,确实没有必要垫付医药费!”
“根据以往的司法习惯,垫付医药费这一点,也确实是认定事故责任的重要标准!”
“被告人崔放为受害人庄洁垫付了医药费,说明其变相承认了自己具有无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