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你很刑啊!(3/4)
丝毫不把其他莺莺燕燕放在眼里的架势。
“所以,你确定我13岁到17岁,这将近五年的时间,都被你包养了,还一直都住在你家?”
汪燕恰好就坐在陆野旁边,他一脸真诚的看着对方。
“哎哟,我说小陆,你我心知肚明,何必又明知故问呢。”
汪燕笑着斜睨了陆野一眼,又优雅的将戴着戒指的手搭回到膝盖上。
“我没记错的话”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多次猥亵14岁以下儿童,要判五年以上。”
“把才13岁的我带回你回家,你征得我父母同意了吗?”
“如果没有,这算是拐卖儿童罪,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至少要判十年。”
“再把我囚禁了五年,这算是非法拘禁罪,依据第二百三十八条,也要判十年。”
陆野看着汪燕,一张帅脸上满是惋惜:“你很刑啊,三罪并罚至少二十五年起步,下半生就是铁饭碗了。这么说,你养老保险岂不是都白交了?”
“你,你都是自愿的。”
汪燕刚还带着几分调笑的脸顿时一僵。
“我自愿的又怎样?”
“我才13岁啊,还是个孩子,法律上还是个限制行为能力人。”
“我不懂事,你四十多了也不懂法?你全责啊。”
陆野依旧满脸真诚诧异的看着对方。
他微微侧身,一把抓住汪燕搭在二郎腿上的手。
严肃的表情里甚至带着点激动。
“汪姐,我本来都忘了我13岁时候的事了。”
“谢谢你当着全国网友们的面,让我想起来那时候是被你包养了。”
“放心,等会一下播,我就拿着这段视频当证据起诉你,你下半生国家管了。”
“这也算你养我小,我帮你养老了。”
边说。
陆野还边用力的晃了晃汪霞的手:“你这么有钱,到时候记得多赔偿点精神损失费给我。”
噗~
神特么你养我小,我送你进局子养老。
负责录像的几位工作人员,一个没忍住,直接笑出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