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3)
黎术一只手吃饭,一只手拿刀,互不耽误,看着黎处田的眼神也充满了真诚。
“我那日挨打之后,只觉得前面十七年都是白活了,我乖巧听话换来的竟然是羞辱,既然如此,从今以后,我黎术要改变!”黎术义愤填膺,刀背在桌子上拍了拍,“我长了反骨!”
“……”黎处田嘴角抽动了一下,心里那叫一个气。
是长了反骨,骨头硬得亲爹都不认识了!
“疯疯癫癫成什么样子!”黎处田既生气又无奈。
打不能打,骂也骂不过,黎处田突然生出一股无力来!
从前他总嫌弃这个女儿温吞没用、只会丢脸,如今却发现,如今这厚颜无耻的样子,更让人厌恶。
黎处田很想发火,但看了看那菜刀,还是将脾气收了起来。
一家子的心情都不痛快,唯独黎术,心情敞亮。
次日一早,黎术便出门了。
她总得出门探一探生存环境,另外给自己购置足够的保命成本。
黎术本来有些担心自己太过于出名,以至于行动不方便,但事实是她多虑了,原主不认得几个人,从前穿的都是旧衣,不爱搭理人,所以也无人正眼看她。
而她从牢里出来的时候,那身嫁衣已经换了,马校尉花了银钱,赠了两身新衣。
她洗漱干净,还给自己扎了个利落的发型,整个人瞧着焕然一新,若无熟人主动提起,镇上的人压根就认不得她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砍了戚延丰的小可怜。
事迹传得够远,这张脸仍旧不出名。
如此一来,黎术也就更放心了。
她开始给自己的空间塞东西,这空间里是静止的,简直比冰箱还要好用,手里有粮,将来干坏事儿、需要跑路的时候,才能不慌,哪怕未必要跑……
黎术先去裁缝铺买了个帷帽,虽然能一眼认出她的人不多,但一旦被认出,肯定会被指指点点。
做好伪装之后,黎术先去买了些粮食,这边镇的粮价是比较贵的,尤其是如今战事连连,军中耗粮也颇多,所以听说这价格比别处贵了两三倍。
黎术不懂那些,只知道再贵也得有存粮,所以直接花了二两银子,买了三石米,又花了一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