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后务(3/6)
因,这个曾经仿佛不可一世的尸体保存的很完好,原本的致命伤也被修复好了。
这个人的出生很艰难,他的父亲并不是一个好人,信徒后来解释说神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明白人间的苦难,特意选了个这样的坏家伙。
那个父亲只是一个印第安纳波利斯州的贫穷修车工人,在这个地方,歧视别的肤色是很正常的一件事,而他的父亲则是无比极端的那一批,是臭名昭着的3k党的核心骨干。
可能正是因为这险恶的环境,反向激发了他的逆反心理,他从小就对这些自以为高贵的家伙不屑一顾,并同情和乐于帮助黑人,然后为此而经常被揍和被骂,父亲也不断插手他的生活每一个地方,来证明着自己的传统的父亲权威,这并不是因为爱,而是他仅有一点的责任和不想这个手下的废物给自己惹麻烦。
值得庆幸的是,他父亲很早就挂了,他童年大多数时间还是和母亲过的,而这个母亲来自农村,文化程度不高,靠给人打短工把琼斯拉扯大。 他的母亲是一位“灵魂转世说”的信徒,经常给他讲各种关于前世今生的灵异故事,这一点对他的一生产生了重大影响。
在这种环境下,他居然能读上印第安纳大学,直接证明了他的能力和天赋,虽然他在大学也没有获得想要的东西。
学习什么都没有改变,贫穷的他大学生活并不顺利,学了十年,一边打工一边断断续续的听课,才最终获得了学士学位。
也许是因为被宗教的宽容和人人平等所吸引,又或者如信徒说的“受到了上帝的启迪”,这无所谓,反正他入教了,并顺便学了和吸收了某些理论,他古今中外的和这个有关的学了个遍,甚至包括东亚运动的经验。
又在一所医院打工,并且遇到了自己的妻子,这也是一位狂热信徒,他们迅速结婚了。
婚后,两人进入了一个市卫理公会的教堂,他热心帮助穷人,并反对种族歧视,结果却招致教会内部一些顽固保守派的排斥。这些顽固保守派们大倒其乱,甚至弄翻他的自行车,扎破他的车轮胎。
于是,他就跑出去自己建了教堂,在他心目中,这是一所真正自由、平等的教堂,一所黑人白人东亚人也都可以进入的教堂,他通过卖小动物,比如小猴子,获得了这个教堂的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