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李父来访(3/3)
错惹人笑话。
胡建军把李父带到一间会客室,招呼对方坐下,便起身端茶倒水,很是热情。
李父连忙摆手。
“哎,胡编辑,不用麻烦了,我这次过来,就是确认下少飞这孩子是不是真的从你们这赚了20万!”
胡建军端起一杯茶送到李父手中,笑呵呵道:
“李老哥,上次打电话不是说了嘛,李少飞确实在我们这投稿了,那20万是稿费,这点毋庸置疑!”
见胡建军亲口说出那20万确实是稿费,李父才算松了一口气,此时才敢端起手里的茶,喝了一小口。
“是就行,少飞这孩子,不吭不响的,贸贸然就拿出20万!不怕你笑话,我们老两口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多钱呢,就总觉得心里不踏实,生怕这孩子走了弯路!”
胡建军心想,20万?都1000多万了!
当然嘴上可不能这么说,要不然还不把李少飞给得罪死啊。
“您就把心放到肚子里吧,我们公司是正规单位,这稿费啊也都是合法收入的!”
“合法收入就成,对了,方便问下,他写的什么小说吗?我回头买本,看看这孩子写了点啥,能挣这么多钱。”
李父又呷了一口茶,问道。
胡建军本来笑容满面的脸上,心里顿时咯噔了一声。
这…这是能说的?
这要是说了,李父回去大肆宣扬一番,李少飞的身份不就泄露了嘛!
见胡编辑没接话,李父放下茶杯。
“怎么?是不方便说吗?”
胡建军回过神来,不自然道。
“这个…这个怎么跟您说呢?”
思索一番,胡建军道。
“您看啊,现在写小说的,都不是用的真名,基本都是用的笔名,我们是不能泄露作者个人信息的,这个都签过合同的!”
李父听他一说,也表示理解,自己以前看小说,貌似也都不是真名。再说了,签过合同了,那就合同最大!
在李父的认知中,合同就等同于法律。
“那他的笔名能跟我说下吗?或者他写的什么书,书名告诉我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