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弃市案(3/4)
这样的人说他纵兵劫掠,还把几大车的财物偷运回京,无论如何我也不信。”
王扬想了想,问道:“你说令尊是冤枉,有证据吗?”
“没有证据,但我知道,阿爹绝不会做这种事!并且有一个疑点,我父亲在斩首前就已经死了。官府推定,认为他怕牵连亲属,畏罪自杀。”
王扬疑惑道:“自杀还能斩首?”
“民怨沸腾,公开处斩以示交待。”女郎平静说道。
“抱歉。”
“没什么好抱歉的。人都死了,再杀几次都一样。”
王扬沉默了一会儿,问道:“你怀疑你父亲不是自杀?”
“我不知道。父亲的确可能为了避免牵连而自杀,因为如果最后被定的是劫罪,那么我按律会被罚入兵籍。”
王扬点头道:“齐律劫罪,同籍期亲补兵。牵连的不光是你,还有你的叔伯姑嫂,堂兄姐妹。”
“你通刑律?”女郎有些意外。
“略懂而已。”王扬暗暗提醒自己,齐律得继续钻下下去才是,转而问道:“既然你认为令尊有可能自尽,为什么又说这是疑点呢?”
“如果是普通的案子,查实未清,以我父亲的官阶,自尽之后的确有可能不议罪。但此案如此震动,父亲当真以为一死便可以了罪?总不会是想以一死求得天子的同情吧。”
女郎声线清冷,语气中微现嘲讽之意:
“不过天子或许真的给这个昔日爱将留了那么一点同情。
定案后我被判罚没为官奴,但有司竟破天荒地准许我依三品官女之例,赎金抵罪。
没有上面旨意,他们怎么可能这么好心?
当然,也可能只是想要钱罢了。”
王扬心道:原来南齐时也有赎金抵罪的制度,看来多存钱还是非常必要的。只是不知道赎金的具体标准是多少。
“我交了赎金,几年来查访父亲的亲信旧部,发现他们或死或贬,或逃或散,几乎没有过得好的,只有一个人例外”
王扬心中一动。
——————————
注:不少书中把“唐宇之”误写成“唐寓之”,这是古代“宇”的异体字“”和“寓”形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