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穿了(2/4)


    这是哪位脑残写的,这本书的女主居然就是小女孩,现在就是她叶南衣的妈––李丽娟。

    书里是这样写的,李丽娟失足落水,被回老家祭拜父母的叶震华所救。

    在当时的背景下,两人只好结婚。

    坏就坏在李丽娟当时有个初恋––徐大柱。

    两人在叶震华牺牲后,立刻组成了新的家庭。

    从此以后,被叶震华当成宝的叶南衣就成了全家的奴隶。

    洗衣做饭就不谈了,还时不时挨打挨骂,全身都是伤,没一块好皮。

    在女孩16岁的时候,李丽娟给她报名了下乡。

    美其名曰,这孩子性格孤僻,对徐大柱没礼貌,对继哥继姐整天横鼻子竖眼的。

    让她去乡下历练历练,这才知道在家里的好处。

    好嘛!从此以后,这一家子好像忘记了叶南衣。

    直到收到消息说女孩死了,这才跑到女孩下乡的地方,假模假式一番。

    从此以后,这李丽娟老公事业成功,儿女孝顺,活成了所有女人羡慕的样子。

    关于女孩,文中居然再也没有只字片语。

    这是女孩也是他们一家py的一环吗?

    叶南衣一接受完内容,满口的国粹输出。

    骂完后,这才平复完情绪,整理女孩留下的记忆。

    不回忆不知道,这可捅了大喽子了,什么二婚宠成宝。

    纯粹是李丽娟拿着叶震华的钱养活着徐大柱。

    想到这,叶南衣估摸着叶震华可能有一大笔钱,这钱可能是留给女孩的。

    要不然说不通,为什么一定要让女孩下乡。

    这徐大柱居然杀死自己的原配妻子,而且还家暴。

    叶南衣感觉饿的不行,赶紧拿个粗馒头垫一垫,别刚穿过来,再饿死,这不白瞎了吗?

    既来之则安之,先不管别的,她一定要好好报复这一家人。

    一想完,不知道是不是叶南衣的错觉,一下子轻松了很多。

    “额,有点噎,喝口水。”

    叶南衣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喝了果树旁边水潭里的水。

    一喝完感觉浑身舒爽,叶南衣两眼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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