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7章 杨雄罪状(1/3)
孙山见气氛烘托地差不多,往前走了一步,拱了拱手说:“大人,本人孙山,是黄阳县的一名举人,更是杨家小子的讼师。杨家小子的父亲与我是同窗,死的好冤,今日特意为他们一家击鼓鸣冤。”
顿了顿,孙山昧着良心地喊:“青天大老爷,你一定为杨家小子做主,还杨家小子一个公道,严惩凶手。”
唐县令还未说什么,吃瓜群众又开始议论纷纷。
本地土著章主薄眼睛瞪得老大,原来孙举人是为了同窗伸冤。
还有这小孩子有什么冤情啊,孙举人呢快说。
唐县令能怎么办?没理由让孙山避让。
他一个举人,做讼师,替同窗伸冤,合情合理又合法。
唐县令又一拍案板,公堂上立即安静下来了。
唐县令声音洪亮,长得也人模人样,大声地说:“孙举人,你给本官叙说一下案情,长话短说,切记莫要胡言乱语,添油加醋。”
孙山暗暗地翻白眼,他胡言乱语,添油加醋又怎样了?
犯法吗?
平民百姓告状,并不是先挨板子,才能告状。
百姓告状前先要被打板子,只有一种情况下才会发生,那就是“越级上告”。
《大乾律例·诉讼》中规定,“凡军民诉讼,皆须自下而上陈告,若越本管官司,辄赴上司称讼者,笞五十”。
所以虎鸣去告状,不需要挨板子,请讼师写张纸便可以。
孙山拱了拱手,对着唐县令,实际对着百姓说:“大人,今日告状之人,是黄阳县明阳镇杨家村杨清北的唯一子嗣,小名虎鸣,今年3岁。前年初夏,杨家小子母亲和父亲来到黄阳县的富贵布衣坊”
孙山直接把杨清北如何被杨兄乱棍打死的事说了出来。
金氏被玷污,孙山直接改成杨雄看中金氏容貌,想占为己有,金氏拼命反抗。、
把这段故意说得模棱两可,毕竟女子的声誉大过天,金氏是死了,但虎鸣还活着,害怕使人对虎鸣乱说话。
杨清北急匆匆赶来,跟杨雄发生争吵,杨雄亲自拿着少林棍,把杨清北活活打死,抛尸于荒野。
金氏也被杨雄打得半死不活,一同扔到城外的荒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