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何需百日(2/4)
林煜施展拳脚功夫的时候就可以全力出手,而不用担心被反伤了。
他的实力从一个打遍十岁以下无敌手的状态,瞬间跃升到普通的武师一辈子都接触不到的境界。
普通的拳师,但凡是没有练出气的,练出来一辈子功夫,身上爆发的力道顶多也就是常人的两三倍。
平常状态能够用出的力气恐怕都不如林煜。
晨练了一个时辰,秋生和文才又被九叔从床上赶了下来。
九叔甩手将这两个大家伙扔给了林煜,让林煜来管教他们。
自己急急忙忙的出门去了。
正所谓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若是当年九叔孑然一身的时候,暗中隐藏这样一个奸贼自然也不会被他放在眼里。
身为茅山正派弟子,除了大师兄石坚稳稳的压过他一头,其他的师兄弟还没有比他强的呢。
九叔又岂能没有自己的傲气和自信?
管他什么宵小,撞到自己手上随手料理了便是。
但是现在不一样。
自己有了两个不成器的徒弟,还有一个名义上是徒弟,但其实是自己干儿子的小宝宝。
暗中隐藏的敌人对自己造不成威胁,但是对三个孩子来说却是一个大大的威胁。
尤其是那天晚上,那狗贼居然敢操纵行尸攻击自己的宝贝儿子!
士可忍孰不可忍!
简直是戳到自己的痔疮了!
必须要找出来把他干掉!
林煜就是九叔现在的逆鳞,谁都不许碰。
而林煜现在指导师兄和小师弟练功,实在是得心应手。
原本还因为身高体量不够,只能拿着藤条,用着一些发劲的技巧抽打在他们身上,让他们姿势做的规范一些。
现在却可以直接和他们对招了。
有了法力护体,林煜这远大于常人的力气,可以随意的使用。
用着这普通人两三倍的力道,驱动着自己这不过三十来斤的身体。
这简直是把涡扇发动机装上了小马车。
轻轻一跳,那都是三四米高。
使着八卦掌都不用把所有的力气使出来。
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