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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宁惹阎王,不惹八路(3/3)

抢劫了八路军一支运输队,护送物资的十几名战士都牺牲了,物资也被抢走。

    当时太岳军区陈司令员收到消息以后大为震怒,派出一个主力团开到山区进行剿匪,务必要干净利落地消灭这群毒瘤。

    顺便提一嘴,当时负责这件事情的是李云龙和他的新一团,事情发生在苍云岭战斗之前。

    李云龙的做法也很简单,但是很有效,就是以出事地点为圆心,以营为作战单位,横扫了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土匪巢穴。

    除非你打过鬼子,并且还拿出证据,否则绝对会毫不留情下狠手,摧毁了所有土匪的根基。

    土匪一般擅长山地战,可是八路军也擅长,尤其是李云龙和他麾下的新一团,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也正是那一战,打出了八路军的威风,在土匪圈留下了一句:“宁惹阎王,不惹八路”的规矩。

    甚至在山西的很多区域,土匪头头们都立下了一个规矩,如果谁在惹八路,不用八路军动手,其他人都会群起而攻之。

    这也是后面黑云寨的谢宝庆一直强调的:“他抢过中央军物资,也抢过晋绥军的,就是没有抢过八路军的。”

    不是不想,而是不敢,这是八路军用一场又一场的胜仗打出来的威名。

    在这地界上,谁也不敢触犯八路军的虎威,毕竟我们打小鬼子都不含糊,更别提剿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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