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3/4)
都是上过语文课本的。
不过课本上的故事进行了精简,他拿出来的的是原文,只进行了一些词汇上的修改,更符合国人的阅读习惯。
既然过了稿,自然要谈论一下稿费的问题。
这点杨秀秀也没避讳。
沉吟了一番后,说道:“儿童文学的稿费千字最低是180,最高可以拿到250,你是初次投稿,顶格稿费肯定拿不到。”
“但这两篇稿子的质量确实好,我可以给你申请千字200的稿费,你看可以么?”
陆清风当即同意。
他已经很满意了。
投稿杂志社能给到稿费都大差不差,据说七八十年代投稿的作家能获得稿费都养不活自己。
所以,当时很多读者给作者邮寄送钱。
就是希望作家能有一个良好的环境,安心创作。
而作家能拿到的大头主要还是印刷版税和各种影视版权。
不过这些钱大多是长期收益,短时间内是见不到的。
及时见到现钱的,还得是投稿。
《卖火柴的小女孩》加《丑小鸭》两篇童话故事加起来总共不到九千字。
按照大部分杂志社的套路,不足千字的肯定是舍去。
不过杨秀秀没这么做,而是按字给他算了钱。
零零总总加起来有一千七百多块,算是解决了他目前的燃眉之急。
“我现在是初审,后面还有复审和终审,之后才能签约。”
“但在我看来问题不大,唯一的问题是你现在年纪不够,签约需要监护人签字同意。”
陆清风闻言皱起了眉头。
这样的话,事情就比较麻烦了。
以他对赌鬼父亲的了解,真要把他拉过来签字,那这笔稿费就没他什么事了。
杨秀秀看出了他的为难,想了想说道。
“到时候我会把合同给你,让你父亲签完字给我就可以。”
陆清风心中一动。
“我明白了,我会让他签字的。”
杨秀秀随即不再多说什么,她知道对方已经明白自己的意思了。
“秀秀姐,复审和终审大概多久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