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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5):损坏他人财物杖四十(3/4)

索,像是在检索脑中所有律令,寻找“正当防卫”这个词。

    我扯扯他的袍子,他才从人机中回神,看向我。

    我向他招手,他俯身到我面前。

    我压低声音问:“在别人要杀你时……”

    秦昭的耳朵开始发红,眨巴着眼睛,又开始羞涩。

    我继续说:“你进行防卫,把人打伤了,犯罪吗?”

    秦昭对着我的半侧脸虽然发红,但他的神情却在我的话中越来越认真,越来越专注。

    他深邃的眼中眸光倏然收紧,他微微惊叹:“原来这是正当防卫,这个词不错,可用在律令里。”

    说罢,他站起身,肃然目视前方:“正当防卫,就是我朝律令中,若他人欲伤害你,你可进行反抗,在本案中,吴金根对大灰伤害在先,大灰反抗在后,便是正当防卫,大灰无过错,亦无罪!”

    “哦——”老百姓们听懂了。

    吴金根彻底呆在原地。

    别说吴金根,丁桂全也傻眼了。

    王慧萍一下子跳起:“那是头驴!是头畜生!”

    “你明知它是头畜生,你还打它,它自然会反抗!”

    “所以畜生的主人应该来管啊!”

    “畜生的主人那时不是正在被你打吗!”

    王慧萍当即呆立在原地。

    我看着王慧萍继续追问:“王慧萍,本官问你,那头驴是你家的吗!”

    王慧萍回过神,不服气地白眼:“当然不是!”

    看来时间久了,王慧萍忘了害怕,又开始嚣张。

    “不是就对了!大灰是丁桂全的!属于丁桂全的财物!你殴打大灰经过丁桂全的同意了吗!没有就是损坏他人财物!秦昭!你告诉他们损坏他人财物怎么判!”

    秦昭一脸正经:“杖四十,或是赔偿钱财。”

    一听到杖四十,吴金根眼神就颤抖了。

    我拿出令签,还没丢吴金根就开始求饶:“大人饶命!饶命啊——小人已被踢伤,这四十板子下去,小,小人就死啦——小人愿意赔偿!小人赔!”

    吴金根拼命掏衣兜,拿出了一包碎银子。

    王慧萍恨得咬牙切齿,指着我:“好啊,我算是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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