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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余幼薇:恋爱花的钱,凭什么要还回去?(3/3)

截图纸张。

    余幼薇眼眸一愣。

    “什么意思?”她下意识问道。

    沈青恭敬的说道:“余总,这是五年间江总给你发的转账记录,一共有一千万,请你核实一下。”

    余幼薇只听到了前面那句话,瞬间瞪大双眸,不可置信的说:

    “他让你来找我要钱?”

    沈青平静的纠正道:“是返还,还有你手上的钻戒,也需要返还给我们江总。”

    听到这话的余幼薇火气噌的一下就上来了。

    她直接抬起手,愤怒的将桌子上的纸张扔到地上。

    “凭什么?”余幼薇大声怒吼着,情绪有些不受控制。

    “戒指本来是就是他要送给我的,还有这些转账记录,都是我们谈恋爱的时候江岩给我的零花钱,你有什么理由让我还回去?”

    面对怒气冲冲发疯的余幼薇,沈青则是淡定许多。

    她将扔到底下的纸张捡起来,对着旁边法务部的小李,平缓的说道。

    “小李,余总不懂法律,你来跟余总科普一下。”

    小李看着余幼薇寒冷的眼神盯着自己,打了一股冷战。

    但他仍然硬着头皮跟余幼薇科普着民法典中的规定。

    而余幼薇压制着心中的怒火,直接骂道:

    “什么狗屁规定,我告诉你沈青,江岩想要就让他亲自过来跟我说,而你,给我立刻滚出去!这里是我欢娱传媒的地方,你以为你多带几个人就有用了吗?没用!”

    沈青看着余幼薇指着自己,手指都快要戳到她的眼睛上了,然而沈青却没有畏惧。

    她平淡的说:“如果余总不返还的话,我们就要走法律途径了,到时候就不仅是返还原物,利息也会算上。”

    “不知道余总看没看过这类型的案例,法院那边都是支持对方返还转账现金。”

    “而且余总手上的钻戒,是你捡的,在法律条例中你属于拾得遗失物,物品的所有权不在你这里,发条上都写的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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