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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2/3)

劣,所以在经过朝堂诸公的慎重研讨后,决定由各地知县或知府对所有已经成婚的收继婚进行研判,双方皆是自愿的由其自便,其中一方不愿意的由官府判其和离。

    杨少峰呸了一声,一边在心里暗骂朝堂诸公也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一个个都想着把他这个知县大老爷当牛马,一边又接着往下看。

    经过朝堂诸公慎重研讨,大明皇帝朱元璋批准,决定全面废除所有胡俗、胡礼,原本已经改做胡姓的汉人必须在公文到达后的一个月内改回来,逾期不改者笞二十并由各地知县知府强制为其改名。

    与此同时,各地全面禁止再说胡语,所有衣冠也必须恢复汉家衣裳,旧有胡服一概废止,若有胡人愿意用汉名、入汉籍,听凭其便。

    简单来说就是原本朱重八朱皇帝还只是打算先在宁阳县试点,但是经过陈二娶嫂案之后,朱皇帝和朝堂上的一众大佬们就改变了主意,决定立即全面废止胡俗、胡礼、胡语、胡衣。

    啧啧。

    看起来陈二这条狗命还是挺重要的,最起码能让老朱和朝堂诸公下定决心全面废止胡俗胡礼胡语胡衣,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另类的青史留名?

    只不过朱重八那老登和朝堂诸公们留下的是美名,陈二留的却是骂名。

    除此之外,公文里还有对兖州府知府吴祖德以及陈二族人的处理意见——因其治下出了陈二这等刁民,而吴祖德身为兖州知府却没能在第一时间发现,所以罚俸三月,又因其审问陈二族人的时候发现了案件背后的隐情,所以再赏赐其三个月俸禄,最后就等于是不赏不罚。

    至于陈二,这狗东西在刑部大门外悬梁自尽,造成的影响极为恶劣,所以弃尸荒野,其族人因帮助其杀害兄长,谋夺陈大家产,又帮着他强行娶嫂为妻,所以全部流放岭南去开荒,连来宁阳县当苦力的机会都没给。

    杨大知县对于这个结果表示很满意。

    毕竟宁阳县可是出了名的良善之县,县里百姓也是常遇春和徐达认证过的良善百姓,就算再怎么需要苦力,也不需要陈二族人那种黑心烂肺的货色。

    就是可惜了兖州知府吴祖德,毕竟陈二及其族人干出那些破事儿的时候还是鞑子官府统治,再怎么着也不应该怪罪到人家吴大知府的身上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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