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3/4)
人儿怕是就要投怀送抱,哪知道会见到这副场景。
他随手翻了翻医书,发现上面竟然有许多注释,虽然读起来是大白话,字迹也略显……潦草,有不少字都缺胳膊少腿,更有些字他都不认识。
“原来你说略识得几个字不假啊,还当你骗本王呢,你这写的是什么啊?”
叶芷青心道:我认繁体字的程度就跟你认简体字的程度差不多,有什么可笑的!繁体字她倒是能认识不少了,可是……写起来太捉急,当然还是简体字写起来顺溜,但落在萧烨眼里就成了笑柄。
他指着几个不认识的简体字问叶芷青:“这都是什么啊?”叶芷青一一回答,她倒是不怕淮阳王问字,就怕他调情。
萧烨越问,神色倒是越郑重了起来。他出身于皇室,虽然是个混世魔王,可打小也是和皇子们在百孙院跟着大儒开蒙读书的,自然知道读书识字的重要性。眼前的少女说自己略识得几个字,他起先还笑话她写的字缺胳膊少腿,可是问了十几个字之后,才发现她缺的很有规律,并非不识字或者是随意而为之,倒更像是为了方便读写而人为简化。
“你这些字是故意为之?”她既然能看得懂医书,那就不存在不会写的问题,就算字迹不工整,也能照猫画虎。
叶芷青想想,才道:“小时候认字的时候,觉得很多字笔画太多,写起来太麻烦,就精简了笔画,时间久了就写成习惯了。”
杨家是耕读之家,祖上本来就是做过高官的,后来天下大乱,才避世而居,家中男女到了年纪都要开蒙,召集族中弟子也有做官的,只是品阶不高而已,不然长房也的女儿也不会嫁个小官了。
叶芷青虽然不知道,却误打误撞说中了实情。
萧烨来了兴趣,将一本医书从头至尾往过翻,专门看她的注释,又让她读出来。叶芷青本来是随意而为之,有些是她的感叹,有些是自己在现代学到的东西与这本医书有所印证,有些……纯属随手乱写的无病呻吟,大概是当时夜深人静之时,放飞自我的结果。
这种实在不太适合读给萧烨听,但凡印证的实例她读的倒还正常,萧烨也随着她的读书声凑近了认她的简体字,碰上放飞自我的留言,她读的就跟蚊子哼哼似的,萧烨偏还要追着问:“慢点没听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