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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进拘留所(2/3)

?就一败类,连红毛都不如的败类。

    现在看来是不让老妈老妈知道都不行了,还有就是1000元的罚款,在警察友善的提示下,的再15日内缴纳,而我将会被拘留15日;意味着我只能请人交这笔钱,我第一个想起的不是老爸老妈,不是林夕和黄琨,是唐莹,下意识里不想让他们知道,毕竟和李书瑶去大理花光了学费的事,他们还时常提起。

    将一个用塑料袋包裹的手机递给我,示意打电话缴纳罚款 ,此时我已经顾不了什么,咬牙给唐莹打了电话,简单的说了一下,将交费方式告诉给唐莹后,便被收回了电话,并告知了老爸的电话。

    得知要被行政拘留15日的时候,我到轻松了,我自嘲的想笑,我这看人的眼光从来都烂,烂到一个曾经还想着和他做朋友的江小明,却因为这么一点小事,让自己体验了一下拘留所的生活,但我不后悔,我还想着以后再打他一顿。

    第二日,我被戴上手镯,上了警车,转移至拘留所。到了拘留所,在众目睽睽之下,被要求脱下身上所有的衣服,这时候才发现,一条小小的内裤,能遮住的东西在我心里也是非常的多呀。

    换上统一的制服后,被安排进了一个狭小的房间,共八人,和我想象的有些出入,没有老大,没有打架,只有每天看不完的法律宣讲视频,每天必做的面壁思过,还有早操。

    恶梦的开始,始于用餐,平日里都要吃荤菜的我,看着萝卜白菜加一碗白米饭,我越吃越饿,那种感觉就像得了胃病,晚上直接清口水直流,晚上房间里面落针可闻,也有民警会前来看一两次,不过我已经麻木了,到了第十日,我已经忘了我在拘留所,我又想起了李艺,特别是江晓明还在外面,但心身疲惫,又觉得自己是自找的。

    终于,到了第十五日,看守所的通知我可以离开了,没有欣喜,没有激动,木头般的移动着脚步;将我的随身物品给我后,给我一份文件,要求签字,我没有心情看具体的内容,拿过手机、半包玉溪和电瓶车钥匙出了看守所,手机已经没有电了,耀眼的阳光直照着我的眼睛。

    我定了定神,我见着了李艺,唐莹也在不远处站着,我看着这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竟然出现同一个地方,李艺和唐莹同时走了过来;看着她们两人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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