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1/2)

    “狗杂种,还想跑?给我在前面拦下他!”

    张盛冷笑一声,迅速上车,让司机启动汽车,要在前面堵住林毅。

    “嗡!!”

    司机立刻将油门轰到底,悍马车像是一头发狂的钢铁怪兽,咆哮着冲向了林毅。

    林毅的速度很快,但终究是快不过四个轮子的悍马。

    当他即将冲到路口的时候,悍马车在前方停了下来。

    “林毅,很能跑嘛?继续啊?”

    张盛从悍马车上跳下,戏谑地看着林毅。

    那感觉,仿佛他是如来佛祖,而林毅在他眼中就是孙猴子,无论如何翻腾,都无法逃出他的手掌心!

    然而——

    张盛的话音刚落,脸上的笑容就僵住了!

    “呜呜——”

    刺耳的警笛声突然划破天际,八辆警车从路口拐弯驶出。

    而后,八辆警车几乎同时停下,数十名警察,手持配枪,跳下车。

    “不许动!”

    “全部丢掉武器,抱头蹲下!”

    清河县公安局局长陆明,一马当先,大声呵斥。

    什么情况?

    那些气势如虎的打手,眼看就要冲到林毅身后了,看到警车和警察,纷纷惊得停下了脚步!

    警察怎么来了?

    张盛也是惊得不轻,而后意识到了什么,扭头看向林毅:

    “你报警了?”

    “张盛,你组织人携带凶器对我行凶,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涩会性质组织罪——你太刑了!”

    林毅无视身后数十名打手,当众宣判张盛的罪状!

    夜色如墨,灯火如豆。

    林毅站在人群中,大声开口,声音洪亮,响彻每一个人的耳畔!

    刑法倒背如流?

    林毅前方,清河县公安局的警察都傻眼了。

    他们没有想到,林毅竟然对刑法如此了解!

    要知道,他们之中,有人都不清楚这三项罪具体是刑法哪一条。

    为首的清河县公安局局长陆明,心中尤为震撼,他瞪大眼睛,震惊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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