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1/2)
“狗杂种,还想跑?给我在前面拦下他!”
张盛冷笑一声,迅速上车,让司机启动汽车,要在前面堵住林毅。
“嗡!!”
司机立刻将油门轰到底,悍马车像是一头发狂的钢铁怪兽,咆哮着冲向了林毅。
林毅的速度很快,但终究是快不过四个轮子的悍马。
当他即将冲到路口的时候,悍马车在前方停了下来。
“林毅,很能跑嘛?继续啊?”
张盛从悍马车上跳下,戏谑地看着林毅。
那感觉,仿佛他是如来佛祖,而林毅在他眼中就是孙猴子,无论如何翻腾,都无法逃出他的手掌心!
然而——
张盛的话音刚落,脸上的笑容就僵住了!
“呜呜——”
刺耳的警笛声突然划破天际,八辆警车从路口拐弯驶出。
而后,八辆警车几乎同时停下,数十名警察,手持配枪,跳下车。
“不许动!”
“全部丢掉武器,抱头蹲下!”
清河县公安局局长陆明,一马当先,大声呵斥。
什么情况?
那些气势如虎的打手,眼看就要冲到林毅身后了,看到警车和警察,纷纷惊得停下了脚步!
警察怎么来了?
张盛也是惊得不轻,而后意识到了什么,扭头看向林毅:
“你报警了?”
“张盛,你组织人携带凶器对我行凶,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涩会性质组织罪——你太刑了!”
林毅无视身后数十名打手,当众宣判张盛的罪状!
夜色如墨,灯火如豆。
林毅站在人群中,大声开口,声音洪亮,响彻每一个人的耳畔!
刑法倒背如流?
林毅前方,清河县公安局的警察都傻眼了。
他们没有想到,林毅竟然对刑法如此了解!
要知道,他们之中,有人都不清楚这三项罪具体是刑法哪一条。
为首的清河县公安局局长陆明,心中尤为震撼,他瞪大眼睛,震惊地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