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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大事发生 商业开疆(1/3)

    经过三天的拉锯谈判,最终的谈判结果令马龙震惊,大致如下:一、交易范围,从爱辉城往北,沿结雅河至结雅水库,再从洁雅水库往东沿着山谷一直到海边,这条线以东以南,包括了瑷珲条约划出去的大半土地,以及华鹅北惊条约划出去的全部土地,约75万平方公里土地,所有垂直领空和底地,以及相应的领海、岛屿等。

    二、交易金额,价值5000亿卢布生活物资,外加特殊协议(高端机床两套)。支付方式及时限如当初马龙设定。

    三、交易双方:苏国联盟(必须苏国联盟及每个加盟国分别签字盖章同意,任何单独加盟国或任何其他联邦、联盟都永远承认该交易协议。)和凤龙集团。同时,该交易协议宜获取该交易地块的其他领土领海相邻国(华、潮、倭)签字盖章同意并公开声明,其中夏国为必须之列。因为这块区域华鹅两国并没有实现正式划界,理论上讲属于争议地区。

    四、该区域领海领空应为苏国联盟(只是苏国联盟,其他任何单独加盟国或任何其他联邦、联盟均无权。)提供便利,允许其非战状态下通行及补给,但不经允许不得着陆或上岸。

    五、该区域在苏国联盟存续期间,不得并入任何主权国家,任何国家不得强行要求其加入或加盟他国,但凤龙集团自行决定加入、加盟或自行建国除外。

    六、该区域现有人口,苏国联盟全部迁回苏国联盟,所有费用由苏方承担。除直接军事设施外的地上地下、领海范围内的所有不动产全部无损交给凤龙集团,凭双方自愿原则,凤龙集团可经考核后招聘不高于现居住总人口数10为凤龙职工(随迁家属),该部分职工自动失去苏国联盟国籍,由凤龙集团自行处理,但务必保证其正常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七、华苏两国有义务在凤龙集团提出请求时,对其进行必要安全防卫。凤龙集团有权在此布置非核的任何武装力量,但十年内仅限自卫力量,不得武力针对华苏两国等。

    ……

    林林总总几百条,最后由苏国联盟进行苏方的所有签字盖章事宜,凤龙负责华方签字盖章确认。至于潮、倭,则视凤龙集团需要自行决定,非必要条件。

    协议在双方完成全部签字盖章,双方交换协议之日起立即生效,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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