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3章(2/4)
范毅谅解的话,法院在量刑是会充分考虑这点。
或者轻判,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要是范毅被鉴定为轻伤二级以下,是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
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可以从宽处理。
而轻伤二级以下的话,如果不严重,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
厉元朗明白了,这么说来,鉴定范毅伤情就是重中之重了。
“可以这么说。”韩明国赞同着并饶有兴趣的问:“看样子,你是真打算把翟义送进去,哪怕范毅谅解也不行?”
“明国,翟义一案影响恶劣,不惩处难以服众。最令人气愤的是,这么一起简单的伤人案件,却惊动了那多人找我说情,还都是级别不低的县里领导。我就纳闷了,一个岳瑶,怎会有这么大的能量?”
韩明国也感叹起来,“是啊,漂亮的女人故事就是多啊。”
听起来,他话里有话。
厉元朗不想听韩明国打哑谜,索性直来直去的问道:“你知道些什么不妨说出来,我洗耳恭听。”
“倒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当然了,这些都是我听说的,准不准的我可不敢保证。”
“没关系,你就这么一说,我就这么一听,权当听故事了。”厉元朗语气轻松,耳朵却竖了起来。
据韩明国说,岳瑶原来就是招待所一名普通服务员,后来不知为何,深得县长沈爱军的信任,一路提携,直至成为招待所总经理。
她是三年前嫁给翟义的。说实话,这桩婚姻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让人大跌眼镜。
翟义长得獐头鼠目,贼眉鼠眼,又是个小混混,除了坑蒙拐骗,吃喝嫖赌,狗屁本事没有。他能娶到岳瑶,那才是祖坟冒青烟,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呢。
不过有件事倒挺有意思的,岳瑶和翟义结婚半年就生了个女儿。
有人就说,这个孩子是沈爱军的,也有人传言,说孩子父亲另有其人,是谁说不清,反正就不是翟义的。
这是实话,小姑娘长得胖乎乎的十分招人喜爱,眉眼之间一点没有翟义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