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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又演一次(1/3)

    莫晨曦抽空用棉线织了手套,那种五指前面只有一半的,方便拿笔写字。

    何家家务事不用她管,除了回娘家去王家,去做客,其余时间呆着就织手套。

    先给了何汕洛何汕桥一副。

    她发现何汕桥不像乡下来打秋风的亲戚,自从住进学院,不叫他回来,他就不回来。

    每次回来都不会空手,总会买一点吃的。上次带他去莫家,他还知道给莫家二老买了礼物。

    一个才十五岁的少年,没有长辈在跟前教导,能够做得这么周全,很是难得。

    何汕洛比他大两岁多,可是你要是不交代他,不给他提前准备,他不会想那么多。

    不要小看这些人情世故,人情世故做得好的人,肯定比那傻白甜招人喜欢。

    何汕洛是爹娘把他养得太好,就像现在的父母,只要孩子好好学习,饭给他端到跟前,碗不让他刷,家里有事有困难也不会告诉他。

    有的天生就懂事,会观察会思考,就好比何文彦何文梁两兄弟,一个爹娘生的,蒋老夫人亲自抚养的,出来不同心智的儿子。

    何汕洛是秀才没考上,该成亲了,长成了一个大天真。

    有何汕桥做对比,莫晨曦就好教了,好在何汕洛听话,没有因为堂弟比他学问好、比他懂事,就记恨堂弟,反而是觉得堂弟离家这么远多加照顾。

    九月初,又该提前添置冬装,这次不用花太多钱,王太太送的面料刚好用上。

    莫晨曦为感谢王太太,给王家所有人,包括王蕙兰也送了她织的手套。

    聂灵萱很是高兴,说等下雪了玩雪手不冷。

    王太太怕冷,这会就用了暖手的手炉,戴着新手套。

    “这个好,干活不碍事,莫妹妹的手是真巧,我是不行,针线活是一点不会,让我拿针还不如拿刀。”

    莫晨曦和她们熟悉了,知道王蕙兰擅长长枪,王太太擅长的是匕首,双手同时使用。

    莫晨曦已经准备让小女儿小儿子都跟着弟媳周氏学点基础,一个是强身健体,一个是能够防身。

    她见王太太身穿灰绿色棉袄,下身是浅墨绿的襦裙,脚上一双墨绿色的鞋子,鞋子上绣金色线绣的并蹄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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