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俺们俩见到常娟都躲着走的(3/3)
饭烫烫脚。
赵庆跟个二傻子似得,贼拉冷的天,在院子里围着那两头冻梆硬的狼打转,非说明天把狼牙都锯下来,串个项链戴脖子上。
“我瞅你像项链!”
不出意外,赵庆又替大哥挨了几下扫帚嘎达。
身为家里的老儿子,赵庆也不在意这些细节,反正还能把我打死咋滴!
“爹,这狼皮筒子明个我扒下来卖供销社,狼肉柴了些,正好做成拆骨肉,你喝酒当个下酒菜。”
赵鸣一边吃着饭,一边跟赵成志唠嗑。
赵成志美不滋的听着,眼睛都咪成一道缝了,只管点头:“嗯呐,都听你的。”
自从赵鸣猎了熊之后,赵成志就一直是这幅啥事都听大儿子安排的恶心嘴脸,刘翠兰都看的直犯腻歪。
其实老农民家里,正经大事不多,洗洗刷刷的又不用专门特意安排,开春了种地啥的,赵鸣也不懂,更别说现在正是猫冬的时候。
赵成志享受的是,有儿子当家做主那份踏实和轻松,亦有儿子有本事那种特殊的自豪。
赵鸣哪怕进山,每天晚上家里也会给他留饭。
炕桌上摆的熊肉炖粉条子,里面加了干豆角、白菜,油汪汪的一盆别提多抗造了。
就着贴好的黄米面饼子,赵鸣吃的满头大汗,美的直哼哼。
那头熊瞎子的肉,除了关系好的几户送了点,唐大虎和刘晓华各自分了一份,剩下的赵鸣没让卖,就冻在院子里那雪堆里。
虽说给赵成志抓了药,喝了见好,可身子骨总得好好养养。
家里其他人,也都带着眼下十分普遍的营养不良状况,啥玩意能有熊肉滋补啊,且养吧。
赵成志就坐在炕桌边,桌角摆了个小酒盅,看看自己的大儿子,滋溜一口,再看看,再滋溜一口……
敢情把赵鸣当下酒菜了!
“赵成志!”
忙完擦着手进门的刘翠兰当即就提了高腔,“人家香儿晌午后走的时候,你跟我说的啥?咋一点正事也指望不上你呢!”
赵成志咳嗽一声:“鸣子,你妈都提起来了,那我就问问,你和香儿的事,是年后办还是年里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