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兵,是什么(下)(3/4)
经常杀人抢劫,眼看陕西大难,四年前杀官,裹挟安塞百姓,说朝廷会诛杀所有人九族,吓得大家都跟他跑,这一跑,就成了反贼。
他们进攻延川、延长、肤施、宜川、洛川,明明抢到了粮食,却让百姓食人,逼着更多人造反。
他们路过村寨,整村整村杀人,漂亮的婆娘抢到帐篷中,个个是淫贼。
他们还把抢到的金银珠宝送到山西,偷偷买粮,图谋造反占地盘…”
“我李述孔与大家一样,都是被骗了,天官大人原谅,我说大伙一样都被骗了,天官说既然被骗,那就说清楚。”
“大家把自己的经历说出来,那咱们以后就是一个桶里搅马勺的兄弟,若你心甘情愿造反,算李某瞎了眼…”
“咱们就在这块地,用三天时间,好好认认兄弟,让天官大人知道咱们也是人…”
“天官大人剃发明志,李某觉得咱们也应该剃发明志,咱们在流贼里保留做人的底线,那咱们就是最坚定的人,咱们剃发,誓死跟随天官…”
冯铨听着高台上的声音,再看看义愤填膺的流贼,这些家伙突然又变成生死同道中人了。
扭头看一眼韩爌,这位首辅想的更多,此时大汗淋漓。
谁说贼不能为兵?
这些人在这里所谓的‘诉苦’,只要嚷嚷三天,就是团结一致的生死兄弟,是陆天明如臂驱使的滚滚洪流,只要不让他们饿死,至少可以挑出五千兵,稍微训练一下,就是精兵。
说再多的屁话都没用,陆天明给女人、给家庭、给粮食、给身份、给安全…
一句话,陆天明给了他们未来,知道为何而战,这才是…兵!
………………
注:
流贼的行为不能写的太详细,否则太血腥了,上次就一直被卡。
他们没有在正史中留下成套的记录,史学家研究农民军,依据大多是明代奏本、以及各地府志、县志汇总。
以人为粮、奸淫取乐、驱妇为盾、屠戮乡野,是各省地方志频繁出现的词汇。
南明史恶心,考验道德底线,流贼的发家史,考验人性底线。
之所以历史把他们定义为‘农民军’,是由主体阶段的主体成分而定